法治快报网 (通讯员 袁月琴)6年来,董某学一直很闹心……协议定下的内容越协调越僵持,无奈的他走进了法院。短短数日,法官就圆满调解了这起合同纠纷。这下董某学终于安心了!我们一起来看看法官是怎么调解成功的。
基本案情
2014年,竹基镇某村完小新建校园需征用董某学的土地,董某学与某村于2014年10月签订换地的协议。
(法官现场绘制的草图 还原了协议的内容)
“将村上征收建校的董某奎的部分土地,按同等平方面积调换给董某学今后作建房用地,另加村上征收张某兴的土地也同时调换给董某学一并使用,且村上负责把张某兴土地的下方拿起挡墙,挡墙高度约跟下梗上方差不多,另接窦某永横头挡墙拿平田;再从新活动室背后围绕着原去‘七凹子’老路硬化一条约2.5米宽的路至董某学挡墙脚”。
协议签订后,董某学按协议约定进行了田地置换,某村未按协议约定为董某学修建挡墙和硬化道路。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董某学多次找村上和学校,要求解决问题。但因换届,现任的村长和校长表示不清楚情况。而签订协议时在任的村长和校长认为自己已卸任,此事已不归他管。
修建挡墙和硬化道路的事就这么拖着,陷入了僵持的境地。
调解过程
2020年4月,实属无奈的董某学将某村和某村完小诉到师宗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某村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修建挡墙及道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到村上和学校询问了解情况,实地勘察协议中约定的修建挡墙和硬化道路的位置、长度、高度和现场情况,绘制了现场草图。找到签订协议时在任村长和作为签订协议“在场中证人”的校长询问核实。在掌握案件事实情况后,承办法官再次协调,但三方仍然僵持不下。
法院依照程序组织三方开庭审理,庭审中三方均认可案件事实,但谁也提不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拟建挡墙和道路的土地)
庭审结束后,因此案牵涉数方,涉及人员较多,师宗法院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永军同志牵头办理。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农村情况的谙熟,李永军迅速找到案件的关键问题:案件重点不在于修建资金的来源,而是学校和村小组在后续的对接中,沟通不到位,导致修建事宜搁置,现在很难再次组织修建。
(法官现场调解中)
法官询问到修建资金存放账户后,提出转换方式化解该案:某村补出修建挡墙和硬化道路的钱,由董某学自己施工。
经过调解,最终双方均同意了该方案。随后,某村向董某学支付了钱款,由他自行组织施工。
这起僵持了6年的纠纷在法官多方协调努力下,转换工作思路,迅速化解,充分体现了法院定分止争的司法职能和司法为民、勇于担当的司法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