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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法官,我们想在法院的主持下把问题解决”

2021-05-18 来源:快报网

  “佳奇,先别下班,有个大爷过来,说想咨询起诉的事情。”

  “那你让他稍等一下,我马上下去接待”

  “您好,您有什么事情要咨询”

  经过一番沟通了解,王某的九旬老母亲在其家中居住,由其赡养,但随着老人年事已高,生活逐渐不能自理,并且王某白天需要外出工作,照料母亲日益力不从心。王某共有兄弟姐妹七人,除一人去世外,其余均不住在同村,也无法来照顾老人。所以他想作为老人的代理人起诉其他兄弟姐妹,故前来咨询起诉事宜。

  刘佳奇在审核他的相关材料时了解到,王某未携带证据及委托材料,不满足立案条件。

  此外,王某在前来起诉前,并未与其他兄弟姐妹就老人赡养问题进行过沟通。

  “今天您带的材料不全,不满足立案条件,这是我的手机号,您先和其余兄弟姐妹进行协商,如果有需要,您可以和他们一同过来,我们帮助你们解决矛盾”刘佳奇考虑矛盾或有协商化解可能,和王某说道。

  “法官,我们想在法院的主持下把问题解决”

  当晚七点半,王某打来电话,“法官,我和我哥哥姐姐们商量了一下,想明天在法院主持下,帮我们解决大家伙如何赡养老人的问题。”“好的,明天上午我要下乡,我们这边安排干警接待您。”

  第二天中午,刘佳奇回到单位看到,王某和其兄弟姐妹已经在法庭调解室进行着沟通,“我爱人去世了,我现在也没有工作,赡养我母亲我肯定愿意,但我的确有困难”“我现在有糖尿病,两个孩子都还在上学,我爱人没有工作,希望法庭考虑我的实际情况”“我从小家里没让我上学,我连字都不认识,现在也没有收入来源,但是,赡养母亲,我肯定按照法律要求来做”,大家各有各的难处。

  不过,他们对赡养老人没有异议,需要解决的是各方在客观条件下的如何赡养问题。“此案诉前促成和解可能性较大,可快速化解纠纷,避免矛盾发酵”,一番研判后,干警从“法、理、情”的角度一对一、一对多的与各子女沟通。两个多小时后,子女们就赡养老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署了和解协议。

  “法官,如果有人不按照协议履行,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法官,如果有人不按照协议履行,我们应该怎么办呢?”。面对当事人的顾虑,考虑到他们均居住在怀柔区宝山镇,法庭干警及时与属地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沟通联动,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司法确认。

  在司法所的协助下,各方当事人就赡养问题达成人民调解协议。

  近日,司法所工作人员陪同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来到汤河口法庭,申请司法确认。经法庭审核后,准予立案,并告知将尽快给各方送达确认裁定书。

  为群众办实事,解群众心头事。人民法庭着力从源头上预防矛盾发生,注重以非诉方式及时就地化解纠纷,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法治需求。

  (供稿单位: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汤河口法庭)

[编辑: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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