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济南市制定出台《济南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月21日,济南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上,济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济南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新闻发言人卜海晶向大家介绍了党委政法委作为承担平安建设日常工作的机构,在《条例》落实方面的具体工作举措。
卜海晶表示,济南市委政法委作为承担全市平安建设日常工作的机构,将会同各级各有关部门,依托各级综治中心,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工作体系,织密化解网络,统筹化解资源,切实加强对全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进落实。
一是加强工作统筹,完善预防化解体系。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健全体系机制,矛盾全量登记,化解全程可控,实行闭环管理,提升化解成效”的思路,搭建智能化解纷平台,构建统一门户入口,整合平台数据资源,加强部门业务对接,推进各级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规范化运行。
二是加强工作保障,整合预防化解资源。采取常驻、轮驻、随驻等多种形式,吸纳各类调解力量入驻区县、街镇综治中心,确保形成预防化解合力。优化解纷场所布局,建立综治中心电子地图,广泛推广使用“山东解纷码”,实现群众矛盾纠纷诉求“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三是加强工作督导,压实预防化解责任。督促指导推动有关部门单位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化解工作机制,加强对社会矛盾风险的分析研判,研究落实预防化解措施,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水平。加强考核评估,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压紧压实各类主体责任。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济南市在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方面迈上了新的台阶,期待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能够更好地运用这一法规,为济南市的和谐稳定发展保驾护航。(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编辑: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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