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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泗水县法院:“预拘留”显威力 刚柔并济护权益

2025-03-12 来源:快报网

  近日,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实施第二团队采取“预拘留”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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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赠工作人员锦旗

案情回顾

  宋某与李某的母亲发生交通事故,李某的母亲抢救无效死亡,经泗水法院判决,宋某向李某赔偿损失12万元,后宋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李某向泗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泗水法院执行实施第二团队多次联系宋某,但宋某态度蛮横,既不履行法律义务,也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法官经过查访,发现被执行人宋某近期回到了老家,遂立即行动,将其拘传到案。

  宋某到案后,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其耐心地进行释法明理,详细阐述了失信人员的惩戒措施,并向其发出《预拘留通知书》,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在“预拘留”措施的威慑下,宋某态度明显转变,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李某取得联系,表达了还款意愿。

  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沟通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宋某当场履行欠款60000元,约定余款2025年5月前还清,案件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将一面写有“一心为民、执行神速”的锦旗,送到执行实施第二团队干警手中,对执行干警倾力付出、辛劳办案表示感谢。

法官说法

  《预拘留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同时,以法律文书的形式向被执行人发出“惩戒预警”,给被执行人划出“红线”、指明“出路”,让执行既有力度,也不失温度,彰显了司法权威和人文关怀。

  下一步,泗水法院将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深入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打好“预拘留、限制消费、失信惩戒”等强制措施“组合拳”,让更多“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来源: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人民法院)

[编辑: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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