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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联合陕西省水利厅开展2025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泾惠渠灌区水工程司法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2025-04-01 来源:快报网

  3月27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陕西省水利厅开展2025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泾惠渠灌区水工程司法保护普法活动,携手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工程安全,治水兴利于民。陕西高院副院长巩富文,陕西省水利厅厅长郑维国出席活动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陕西各级法院与水利部门协同推进水资源水生态保护,为国家“江河战略”实施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泾惠渠水工程司法保护工作站的设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力举措,也是水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良性互动,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有益探索。希望双方密切合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司法审判”协同共治优势,促进行政和司法有效衔接,为美丽陕西建设和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府院联动、共治共赢,深化“河湖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提升司法保护效能,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管能力,扛牢水利部门履职担当。要加大执法力度,聚焦非法侵占河道、破坏水工程、影响行洪安全等重点领域违法问题,及时发现查处,推进执法精准高效。积极推动违法者生态修复,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生态效果相统一。要深化普法宣传,持续开展水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提升宣传实效,让群众感受到爱水护水的重要性,广泛凝聚社会合力。要强化协作配合,促进河湖长制与环境资源审判深度融合,着力破解河湖治理、水工程保护等难题,形成“行政执法+司法保护”协同共治的新格局。


陕西高院与陕西省水利厅联合签署框架协议

  活动期间,陕西高院与陕西省水利厅联合签署了《河湖长+法院院长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协作机制、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对陕西法院和水利部门(河湖长制办公室)加强协作配合,凝聚水资源水生态保护合力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诉讼协同、宣传协同、业务交流等五项协作机制,有效发挥陕西法院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公益诉讼机制优势和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行政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协同保护力度,推进陕西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水利高质量发展,依法保障水安全。

  陕西高院环资庭、陕西省水利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西铁中院、咸阳中院、西铁法院、泾阳县法院领导参加活动。(供稿单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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