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全国法院“双模”表彰大会上,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这是兖州法院继获得“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等荣誉后,斩获的又一项殊荣。
作为山东省仅有的2家获此殊荣的法院之一,兖州法院“国字号”荣誉背后,既有守护“小案民生”的温度,更有扛起“大案护企”的担当。当白发苍苍的老人含泪紧握法官的手,当本地企业受损利益得到法院的倾力守护,司法力量正以“如我在诉”的姿态,书写着新时代的法治答卷。
烈日下的执行温度9位老人在家门口拿到辛苦钱
2023年7月的一天,兖州区龙桥街道周围的路面上蒸腾着热浪,兖州法院法官李玉辉的后背已洇出盐渍。他紧攥着装有6340元现金的袋子,里面装着9位老人被拖欠2年的辛苦钱。
杨大爷等9人曾跟随杜某从事地下车库钢管搬运工作,完工后,杨大爷等人多次催要劳务费无果后,向兖州法院提起诉讼,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杜某在偿还部分费用后,未按约定偿还剩余欠款,杨大爷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立案后,杜某故意隐匿行踪,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执行法官四处奔波,通过走访住所、跨域联动等方式,最终在外省找到了杜某本人,依法将6340元劳务费追回。考虑到杨大爷等人均为60岁以上老人,大多还在用老年机,有的甚至连存折都没有,李玉辉当即决定以现金形式将款项执行到位:“我给大爷们送钱上门!”
执行法官到群众家中发放执行案款
“这是给我的?钱真的要回来了?”在家门口接过被拖欠近2年的劳务费后,杨大爷眼含热泪,紧握着李玉辉的手不停道谢:“感谢人民的好法官,感谢兖州法院。”
这句感谢,是群众对兖州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近年来,兖州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探索形成“执前调解挺前、简案快执支撑、普案精执攻坚、司法救助保障”的工作模式。近3年来累计执结案件13597件,执行到位金额11.58亿元,发放救助金100余万元,用实际行动书写司法为民的生动篇章。
一上午“推杯换盏”8000万元货款终有着落
2024年9月,兖州区一起涉案金额高达8000万元的货款纠纷案件,在兖州法院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调解成功,被评为全国工商联“百佳商会调解典型案例”。
事情要从几年前说起,兖州一家大型民营企业与下属5家天津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在合作过程中,这5家公司因资金周转问题,累计拖欠该企业8000万元货款。企业多次催讨,欠款始终未能收回,严重影响了正常运营。无奈之下,2024年8月中旬,该企业5家子公司联合向兖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货款。由于涉案金额巨大,法院高度重视,立即派遣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团队前往天津,对5家被告公司的厂房、土地、生产设备等进行查封,防止其转移财产。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避免企业对簿公堂、耗时耗力,办案法官李惊涛决定在开庭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他将原告、被告以及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邀请到法院调解室,10家企业代表围坐在谈判桌前各执一词,场面混乱。李惊涛不慌不忙,挨个给企业代表续上一杯杯茶水。“我就是要先听他们吵架,看看每个人都有哪些实际困难和诉求。”过去四五杯茶时间后,争吵声也越来越小。李惊涛先从5名被告的欠款理由下手,详细叙述了之前调查到的企业经营现状,拆穿他们所说“无力偿还”的谎言;随后再和5名原告解释,确实有部分公司暂时经营困难,需要商量合适的还款方式。经过一上午“推杯换盏”式的调解,天津5家公司同意分批分期偿还8000万元货款,双方当场签订调解书。
这场跨省调解的成功,不仅为兖州本土企业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也为天津5家公司赢得了喘息和发展的机会。李惊涛表示:“作为法官,不仅要维护法律的尊严,还要关注企业的实际困难,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能实现双方的共赢,这也是司法服务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
兖州法院开展跨域执行行动
党建业务融合“红色引擎”推动高质量司法行稳致远
党建工作是机关建设的核心和灵魂,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动力和保障。2021年,兖州法院高标准建成院史馆。在这里,传承的不仅是老法官们的办案故事,更能让青年干警在聆听中感受到前辈们对党忠诚、一心为民的坚定信念,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从而汲取奋进力量,筑牢忠诚根基。
党建怎样与业务有机融合?兖州法院探索形成了“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为引领、以支部政治学习为重点、以青年理论学习为补充、以个人自学为常态”的理论学习新模式。“过去,支部会议往往局限于政治理论的学习,略显单一。如今,我们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更加注重结合实际工作,围绕如何更好地服务群众、提升审判质效等具体问题展开深入研讨,切实提升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兖州法院机关党委书记张全东说。
为进一步激励党员干警担当作为,兖州法院持续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将党员干警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岗位职责、服务群众等情况进行量化积分,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了“党员先锋岗”,鼓励党员干警亮身份、践承诺、做表率,在审判执行一线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了锻造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兖州法院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不动摇,通过强化刚性约束,全面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依据不同情况分类制定防控措施。同时,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和院风院纪检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确保干警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兖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文丽表示:“兖州法院将以‘全国模范法院’荣誉为动力,锚定‘走在前、勇争先’,以奋发有为的姿态、事不避难的干劲、务实笃行的作风,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奋力谱写新时代兖州法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来源: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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