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书记员工作会议,会议对加强书记员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并对成效突出的管理集体、管理个人及书记员予以通报表扬。南通法院荣获2项集体荣誉,2名同志荣获全省法院书记员管理工作管理突出个人,7名同志荣获全省法院书记员业务突出个人。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书记员工作会议
对成效突出的管理集体、管理个人及书记员予以通报表扬
书记员队伍是人民法院审执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审判辅助力量。近年来,南通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书记员队伍管理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定好位、管到位、增素能、留住人”的工作思路为主线,持续完善书记员队伍管理制度机制,着力建立一支职责明晰、结构合理、管理规范、激励有效的书记员队伍。
成绩的取得是鼓励,更是鞭策。南通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书记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准确把握书记员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深化管理机制改革,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增强书记员履职担当能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附获奖名单:
全省法院书记员管理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南通部分)
南通中院组织人事处
崇川法院政治部
全省法院书记员管理工作管理突出个人(南通部分)
刘罗成 如皋法院
侯敬华 开发区法院
全省法院书记员业务突出个人(南通部分)
王静 南通中院
王璇 海安法院
杨华 如东法院
陆俊 启东法院
俞慧慧 通州法院
张婷婷 海门法院
濮杨 通州湾法院
(供稿单位: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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