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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我是一名不穿法袍的“法官”

2020-12-30 来源:快报网
  快报网讯 (通讯员 孙钰岚)2019年8月11日,我和来自不同岗位、不同职业的100位同志被师宗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成为《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首批陪审员中的一员。当我高举右手面向国旗庄严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时,当我大声呼喊出宣誓人时,心怦怦跳,既感到光荣又觉得忐忑的,光荣的是这份使命的神圣和责任,忐忑的是我对法律和审判的一窍不通。
  
  参审
  
  不久,法院通知我参加案件陪审。当我走进那个陌生的法庭,只看见头顶高悬的国徽、布置庄严的审判席、对立而坐的原被告席,人民陪审员的位置就在审判长旁边。
  
  第一次参审的案件是合同纠纷的案件,庭审中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陈述,真可谓双方各执一词,各有道理。法官则针对庭审情况,总结双方的争议焦点。坐在一旁的我听得一知半解、莫衷一是。
  
  在案件合议前,法官跟我进行了沟通,帮助我理清案件事实,这才让我心里有了一点底子。我想得赶快提升我的法律素养以胜任这项工作。于是,我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弥补自身不足,为做一名称职的人民陪审员而努力。
  
  通过和法官零距离、面对面的接触。我亲身经历着一堂又一堂法律课,渐渐的,我熟悉了庭审流程,能从原被告双方的陈述中找到重点,能运用法律对事实进行基本的判断,学会用法律的理念、思路和方法思考问题。
 
  送达
  
  人民陪审员还有一部分工作是送达,送达是法院民事诉讼活动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诉讼行为的基本联系方式和传递诉讼信息的手段。在送达中有苦有乐,有时候因不认识当事人而与之擦肩而过、有时候当事人故意躲避我们,有时候被当事人恶语相向,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我们都要耐心的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在一起健康权纠纷的送达中,我了解到双方是朋友关系,且诉讼争议不大,我努力做工作,达成一方履行另一方撤诉的结果,人民陪审员的成就感油然而生。
  
  调解
  
  一次,诉讼服务中心委派我调解案件,是7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调解前,我认真阅读了卷宗的内容,理顺了思路和争议内容,随后,请双方来到人民法院调解室,我耐心疏导,讲解法律、法规,在双方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随后双方当事人向师宗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经过一段时间的总结,我也算小有心得,找到自己调解的法则“自愿、合法、便捷”,经过努力我共调解成功13件案件。
  
  感悟
  
  法官们常说,案子对我而言是一项工作,但对当事人来说很可能是人生。这段时间的工作,我越来越深刻的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感受到了法律赋予这项职责的使命和压力。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活动的透明度,提高司法裁判的公信力。作为一名不穿法袍的“法官”,我将加倍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升自我,充分发挥陪审员的积极作用,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做一名群众满意的人民陪审员。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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