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上就能领取到‘裁判文书生效证明’,不用舟车劳顿,对案件进度心里有底了,很方便!”收到短信后,经营地在天津的企业负责人王某十分满意。
为进一步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近日,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通过人民法院送达平台,首次向当事人电子送达《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据了解,此前,因缺席审判、公告送达等各种原因,裁判文书大多情况下不能同时、同地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当事人无法主动掌握案件生效情况,在不知道案件具体生效时间的情况下,胜诉当事人无法及时申请强制执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金台区法院速裁庭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改变传统线下办理模式,让当事人少跑腿,为群众提供了更高效、更透明、更安全的司法服务体验。
过去开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需要提前联系案件承办法官,由法官制作好纸质版生效文书证明,再由案件当事人实地来到法院领取。需要申请执行的当事人,若执行所需材料没有准备齐全,来回折返法院花费时间、人力成本。现在当事人只需要电话联系案件承办法官,法官通过人民法院电子送达平台送达法律文书生效证明,还贴心标注申请执行立案所需材料,做足执行立案事前告知工作,当事人即可通过短信领取。如果当事人存在不方便使用手机进行操作的情况下,仍可直接拨打电话联系承办法官现场出具。
今后,金台区法院将进一步落实落细“如我在诉”办案理念,持续丰富各项便民举措,积极致力于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转化,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提升满意度。(供稿单位: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
[编辑: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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