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律机关、普法责任机关、民族团结示范点,文山市法院做好《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正案》宣传工作义不容辞。6月,文山市法院精心筹划、认真准备,多种形式开展《条例修正案》宣传活动。
召开会议专题宣传。在全院干警大会上,由院领导对《条例修正案》内容进行专题传达,并就《条例修正案》的特点、规定作了说明,使全院干警领会《条例修正案》重大意义。
党支部集中宣传。利用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在党员中集中宣传并学习《条例修正案》具体内容,要求党员同志,尤其少数民族党员同志带头宣传、施行《条例修正案》。
“走出门”扩大宣传。除在院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发《条例修正案》外,派出干警在城南片区在建工地、集贸市场、小区、医院、公交车站附近发放宣传册,同时在法治辅导员课堂上,由干警对挂钩中小学生进行宣讲。
“朋友圈”个别宣传。要求干警利用“八小时外”时间,在“法宣在线”平台上逐章自主熟读《条例修正案》,并在朋友圈转发《条例修正案》内容,扩大影响力。此外,要求干警在脱贫攻坚入户过程中,对挂钩帮扶对象进行宣传。
文山市法院供稿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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