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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怒江支队多措并举掀起“安全生产月”宣传高潮

2020-06-10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 (通讯员 秦娟)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怒江支队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怒江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减量控大”和“一盔一带”宣传工作,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强化“六个措施”,掀起了“安全生产月”宣传高潮。
  
  一、以“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为契机,开展安全宣传。
  
  福贡大队联合安监、运政等单位,利用街天人群较为集中的优势,在客运站门口举行了“六月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并在启动仪式结束后,以发放宣传材料、交管业务咨询、讲解安全知识、观看展板、挂图等形式,向过往群众积极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常识。兰坪大队在深入客运站开展“启动仪式”期间,对近年来全州雨季期间客运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原因及经验教训进行了分析,讲解了进入雨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要求客运企业驾驶人在规范系好安全带的同时要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在驾驶过程中严格杜绝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饮酒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怒江州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借“儿童节”之机,走进辖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以“知危险、会避险”“一盔一带”“小手拉大手”等交通安全宣传主题,开展了精彩纷呈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在引导孩子们认真学习安全知识的同时,还鼓励孩子们将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讲给父母及身边的亲朋好友,让他们遵守交通法规。还组织了教师和职工以抢答交通法律法规的方式,对抢答正确的奖励安全头盔,并为他们佩戴好。
  
  三、深入“易地扶贫安置点”开展安全宣传。
  
  针对安置点群众因受文化、地理因素等制约,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差,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的问题,福贡、兰坪大队积极深入辖区易地扶贫安置点小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入户一对一讲解、集中宣讲、粘贴宣传标语、观看事故展板及挂图等的方式,告诫驾驶员们,严禁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在公路边闲聊嬉戏玩耍,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必须系安全带,不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报废车、拼装车、超员车,学会抵制拒绝乘坐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四、制作较为实用的安全“宣传单”。
  
  为了更好地将交通安全知识灌输给傈僳族老百姓,支队印制了一批傈僳语及带有翻译的《怒江公安交警致广大驾驶人的一封信》宣传单,让不懂汉字的傈僳族群众也能轻松阅读,将安全知识牢记在心。贡山大队设计制作了一批宣传粘贴提示单,到各执勤点、车管大厅及车流量较大的地方,向驾驶员及车辆进行发放和粘贴,广泛传播法律规定、安全知识以及安全带、头盔的重要作用、使用常识。
  
  五、利用媒体“曝光”违法较多的客运企业名单。
  
  为严厉打击违法客货运企业及驾驶人,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怒江支队利用媒体,在报纸、电视、广播、微信上曝光了违法排名前11位名单和违法未处理8起以上客运企业名单。并提醒这些违法企业按时到交管部门处理相关业务。同时,还利用各种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减量控大”和“一盔一带”工作情况。
  
  六、以“送考下乡”为契机,开展“准驾驶员”安全宣传。
  
  为不断提升辖区摩托车驾驶人持证率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兰坪大队深入沿江五个乡镇开展摩托车驾驶证送考工作。并在考试前,向前来考试的摩托车“准驾驶员”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驾驶摩托车应知应会的交通安全常识和骑乘摩托车戴头盔的重要性。并以案说法,对摩托车驾驶人容易发生的超速、超员、不戴安全头盔、酒驾及醉驾等的交通违法进行讲解,告诫摩托车驾驶人今后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平安出行,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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