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实施。11月30日,北京房山法院为房山区燕山地区司法所和长阳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拱辰街道智汇雅苑社区居民代表,以及北京工商大学学生近200余人,开展以“多管齐下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守护老百姓‘钱袋子’”为主题的线上普法活动。
普法活动中,刑庭法官助理李超通过“挣快钱出卖个人银行卡,男子构成犯罪被判8个月”“组织他人为电信诈骗团伙‘刷脸’销赃,男子被判四年六个月”“以单身女性为目标,跨境组织实施‘杀猪盘’式诈骗活动”等案例释法,揭露涉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犯罪行为,解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法律亮点。
超向线上观众讲解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犯罪提供互联网介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李超说,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也明确了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全面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等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以及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行业支持的规定。
李超还提示到,不要轻易相信陌生来电、短信、社交平台的陌生信息,不要贪图小利或妄想天上掉馅饼,投资理财通过合法渠道、选择合法平台,汇款前三思而后行,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让不法分子骗不了。
[编辑: 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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