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法院立案大厅4号窗口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窗口接待干警亓瑶隔着玻璃注意到,穿着短袖的她,胳膊上青一块紫一块,右手戴着黑色的医护用具,在递交材料时遮遮掩掩,声音低到无法听清。
她的婚姻出现了状况,难以在“众目睽睽”之下表达私隐。
得知情况后,立案组组长张秋艳将她引导至一个专门房间,让其可以放下顾虑、敞开心扉,完整表达诉求。独立空间内的她,自然了不少,一番倾诉过后,当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法院禁止其丈夫对其实施家庭暴力等。怀柔法院通过“绿色通道”快速受理,审查后作出裁定支持了她的申请。
其实,在立案大厅难以言表的她,不是个例。
此前,张秋艳就曾发现,一名当事人在立案干警询问下左顾右盼、欲言又止。了解后得知,这名诉请离婚的当事人不想在人多的空间表达婚姻家庭内的私事。立案干警也时有反映,涉及婚姻家庭的当事人在立案大厅立案时,很多都会有些不自在。
立案大厅设有多个窗口,每个窗口之间都有隔挡,但难以让一些涉及私隐的当事人放下戒备。他们不愿在相对开放的环境下充分表达诉求,不想被大厅里的其他当事人听得。
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可依申请不公开审理。审理阶段不公开,立案阶段也要强化保护,接待完那名女士后,张秋艳提出了率先设立隐私保护立案室的想法,专门为那些涉及个人感情、家庭私生活等情况的当事人,提供让他们心理舒适的立案空间。
这个想法很快得到支持并落地了。这几天,怀柔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一个设有沙发、电脑、花草等的温馨房间挂牌“抒怀”隐私保护立案室。
“抒怀”寓意让当事人能够安心地在受法院保护关怀的空间中,体面舒适地倾诉困难诉求,从而实现隐私权益与诉讼权益的双重保护。
“抒怀”隐私保护立案室将主要接待涉及个人隐私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当事人。
怀柔法院立案大厅导诉台设“隐私保护”登记处,申请隐私保护的当事人在此进行登记,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便可以在“抒怀”隐私保护立案室办理立案手续。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在审查当事人的相关材料时,对符合隐私保护条件的案件当事人,会当即引导至“抒怀”隐私保护立案室进行立案。
在“抒怀”隐私保护立案室,当事人可以放下顾忌、敞开心扉,完整、清楚地表达诉求,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编辑: 杨骁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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