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法官您好,我们有一件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十万火急,被申请人可能马上要转移房产,疫情原因我们无法到法院现场提交材料,我们该怎么办啊?”
“您别着急,您将材料准备好后在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提交,我马上审查你提交的材料,如果符合条件,会立即审核通过。”
5月11日下午,我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接到一通来自某申请诉前保全案件代理律师的电话。疫情期间群众不便到法院提交材料的情况下,立案庭通过线上紧急处理了一件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用高效的服务为诉讼群众办理了紧急事务。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查法官在网上保全系统看到申请人李某与被申请人史某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材料后,立即进行审查。经审查,该案系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李某与史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史某将其位于通州的某房屋出卖给李某,并约定双方共同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时限。同时,双方签订房款支付协议,约定了相应的款项。李某按照约定向史某支付了款项并已办理网签,但史某经催促后拒绝配合,始终未完成网签手续,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史某还向第三人表示,其不想再履行与李某之间的合同,并意欲将房屋加价后向案外人出售。鉴于案件情况紧急,审查法官立即处置,迅速向庭长、主管院领导报请审批通过后联系代理律师让其交纳保全费用,当日下午申请人交费后立即裁定保全同时将案卷材料移交保全执行组法官。至此,该财产保全案件顺利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该案代理律师在电话中再三对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干警迅速开展保全工作表达感谢,称赞通州法院立案庭法官在疫情期间仍坚守岗位,急群众之所急,为群众提供了便捷的诉讼服务。
案例二
“杜先生您好,我是通州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您通过北法电子诉讼平台提交案件的起诉材料存在几个问题,需要作出修改和补充。”
“法官您好,我们是孩子家长,对法律知识了解很少,不知道如何准备诉讼的材料,希望法院帮助我们,让我们能成功立案,早点追回孩子的学费。”
近日,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网上立案审查法官看到有十几件学生家长起诉同一个培训机构的案件,均系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立案庭立即安排法官统一审查,经审查,该系列案件诉讼材料内容基本相同,杜某等十几位家长在某培训机构的通州校区为孩子购买了语文、数学、英语等培训课程并签订购课协议,由于疫情原因,培训公司未能继续开展线下课程,且由于经营出现问题,该公司停止办学。杜某等家长与公司协商退费事宜,但公司一直没有进行回应和处置。目前公司已人去楼空,负责人联系不上,杜某等诉至法院。审查法官发现,杜某等家长与该公司签订的协议中甲方签名处都为未成年学员姓名,但该十几起案件提交的起诉状中均将家长列为原告,并且都未提交该公司的工商查询信息。鉴于案件所涉人数较多、事件急迫,审查法官立即启用线下反馈机制,电话联系杜某等家长,告知其如何修改起诉状和补充证据材料,并提示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杜某等家长听了法官耐心细致的讲解后表示感谢,重新准备并提交了起诉材料,审查法官为该十几起案件成功办理立案。家长纷纷表示,通州法院立案法官主动联系群众,实实在在帮助到了不懂法律的普通百姓,用暖心的服务为群众解决了难事。
疫情防控不放松,诉讼服务不打烊。近期疫情形势严峻,为落实市高院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通州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按照市高院及本院的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序开展立案诉服工作。为做好疫情防控及立案诉服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立案庭大力开展网上立案、邮寄立案,确保群众通过线上可以完成办理立案、诉前保全、交纳费用等,保证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立案诉讼服务,减少出行风险和疫情传播。同时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和线下反馈机制等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群众的诉讼权利。由于立案工作存在时间性、效率性,除按照社区要求居家隔离、居家办公的干警外,立案庭所有干警坚守在岗位上,展现了立案诉服干警的担当。5月5日以来,立案干警平均每天审核线上民商事案件300件左右,线上执行案件50件左右,审核邮寄案件50件左右,最大限度的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
文/ 立案庭 杨喆
[编辑: 杨骁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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