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为弘扬宪法精神,努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北京通州法院联合通州区潞城镇政府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百姓点单、现场服务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百年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内容,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1
精密筹划
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叮铃铃,您好!我是潞城镇政府的工作人员,根据群众的法治需求,特邀请贵单位一同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接到潞城镇政府的司法服务邀请,通州法院立即行动,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庭长李中华悉心指导,精密筹划,副庭长王欢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宣传方案,确定了突出宪法宣传主题、“法治图书+现场解答”双服务的总体思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
精心准备
“1+1+1”法治图书包收获好评
“这套图书包真不错,快给我来一套,我回去好好瞧瞧。”
活动在潞城镇小豆各庄村文化广场举行。活动现场,周围群众纷纷驻足参与,翻阅图书,掀起学法热潮。为了做好本次法治图书服务工作,通州法院专门准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漫话法律(第三辑)》“1+1+1”法治图书包,以宪法宣传为主,同时结合司法实践宣传《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权益,感受学法用法的快乐。
3
精准服务
现场解答群众问题
“小伙子,想问你个问题,我家小孙子太淘气了,玩耍的过程中不小心把别的孩子弄伤了,这法律咋认定?”
“小伙子,现在我那孙子时不时的拿手机玩,我就担心他上网接触到不好的东西,这法律有规定吗?”
看到有群众在普法服务菜单上写上“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司法需求,现场许多群众也对子女教育等提出问题,干警李思博结合《漫话法律(第三辑)》中的相关案例对《民法典》的相关知识进行讲解,并针对性地作出提示。同时,向群众们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新规定。现场群众纷纷表示,“这次确实学到了很多东西,很实用”“这样的活动形式很好,针对性很强,希望能多办几场。”
[编辑: 杨骁楠]
免责声明:
快报网转载的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快报网无关,您若对该稿件有疑议,请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推荐图文
热门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