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网讯(通讯员 仇洪山)4月19日晚7时,怀柔法院执行法官王淼正准备离开,手机铃声突然响起——“王法官,我终于等到被执行人了,这几天的守候总算没有白费,您马上过来吧。”
这是一起拖欠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张某2014年从申请人李某处购买了水暖建材,货款一直没有结清。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经过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判决张某给付李某货款五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并未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货款义务。
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淼法官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同时对被执行人张某名下银行存款、网络资金、证券、车辆、房产、保险、公积金等财产发起网络统查,并委托张某户籍地法院对其名下财产进行线下调查。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有小汽车一辆,执行法官对此进行了档案查封,除此之外,未发现被执行人的其它有效财产线索。此时,被执行人玩起了“躲猫猫”,王法官遂联络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张某下落,同时告知申请人李某关注张某的行踪。
在接到申请人李某的电话后,王淼法官立刻联系法官助理仇洪山及法警赶往现场。经过30分钟的车程,到达被执行人张某的租住地,面对法官的“突袭”,被执行人张某表示对判决有意见,不承认欠款实事,并称目前没有给付能力。王淼法官将张某带回执行局,同申请人李某再次进行调解。调解无果后,王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张某采取暂押措施,并再次告知其不主动履行的法律后果,要求其认真反省,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面对强大的执行威慑力,被执行人张某于次日上午将五万余元的案款全部交齐,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写下了悔过书。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编辑: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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