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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山法院开展“纵横通衢知法守法,携手共护平安出行”交通安全主题普法活动

2020-12-02 来源: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讯(通讯员 孙婷婷 吴卫娟)全国交通安全日、国家宪法宣传日即将到来之际,为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尊崇宪法、崇尚法律的良好法治氛围,12月1日上午,房山法院刑庭负责人于妍以“京法巡回讲堂”“普法巴士”云课堂为依托,为50余名北京理工大学学生开展了“纵横通衢知法守法,携手共护平安出行”的交通安全主题普法讲座。

  讲座中,主讲人首先介绍了全国及房山区的交通事故发生情况,提醒大家注重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现实意义。据有关统计,以房山区为例,2020年至今发生交通事故1.5万余起,即便在疫情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出行的情况下,仍相当于平均每天发生50起交通事故,而在此背后是无数个家庭的痛彻心扉,是交通事故给社会、家庭带来的巨大创伤。交通事故正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必须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安全文明出行”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应是我们参与社会活动必须履行的义务。

  随后,主讲人分享了全国交通安全日的由来及意义。据了解,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批复,自该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设立在此日,是因为我国在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为“122”,同时,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紧接着,主讲人讲解了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涉及交通类刑事犯罪的法律规定及典型案例。通常情况下,道路交通相关事宜由民事、行政领域法律法规调整,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置程序规定》等。当交通违法行为危害公共安全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就应由刑法来加以惩治,在道路通行中切不可有酒驾醉驾、别车斗狠等触犯交通法规甚至刑法的行为。

  最后,主讲人为线上参与活动的学生们作出法律提示,并从正确处置交通事故、关注车辆健康情况、应对“黑交通”等方面为大家提出了积极建议。在日常出行中从“酒、毒、检、心、证、德、法”七个方面预防事故的发生。发生交通事故后,若有人员伤亡,一定要及时抢救伤者;注意保护现场,固定证据,轻微事故可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后,将车辆挪至安全无碍处等候处理;及时拨打122报警电话,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通知保险公司到场处理;切记不可逃逸。

  在司法实践中,有人以各种不法手段,制造或者利用交通事故、交通纠纷故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肆意损毁他人财物,制造车祸剥夺他人生命等,甚至形成了黑恶势力,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抢劫等犯罪行为,如遇到这些情况,大家一定要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在情况允许的前提下,记下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对方车牌号、样貌特征等,在确定自己脱离险情后,及时报警,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此次普法活动旨在切实增强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公德意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文明安全氛围。今后,房山法院将持续发力,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北京青年报、房山融媒体中心、市高院微信公众号“京法网事”,我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房山法院”、官方微博@北京房山法院等全媒体平台对本次活动进行了关注报道。

[编辑: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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