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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迪庆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召开香格里拉市格基河流域下只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0-11-27 来源:快报网
  快报网讯 (通讯员 郭金秋) 2020年11月25日,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组织召开了香格里拉市格基河流域下只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债务人代理人、债权人代表等二十余人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良好的司法意义。
  
 
  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1日作出(2020)云340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香格里拉市格基河流域下只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件受理后,因涉及债权额超过2亿元、债权人较多,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立即组织业务骨干成立了专业法官审判团队并依法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在完成该破产案件各类前期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管理人完成了已知债权人的通知工作。
  
  此次会议共设十四项议程。会上,审判长李学全宣读了破产案件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通告了对债权人的通知情况。管理人作了执行职务的阶段性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并宣读了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参会债权人全票通过了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合议庭成员及管理人解答了各位债权人的询问。会议最后,本次会议结合各债权人的实际情况,组织选举了4名债权人委员会委员。
  
 
  此次会议现场秩序良好,各项议程进行有条不紊,保证了案件各项程序的公开透明、也保证了债权人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为下一阶段破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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