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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大姚检察院 全力保障“消费安全”

2020-11-26 来源:快报网
  快报网讯 (通讯员 谢吉明)大姚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维护“消费安全”中的作用,紧扣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目标要求,以“净餐馆、管集市”为抓手,与公安、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开展保障“消费安全”专项行动,确保市场文明卫生,为广大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加强对食品供应链、食堂餐饮监督管理。以城乡农贸市场、猪牛羊及活禽交易宰杀点、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餐饮店及网络餐饮为重点,对县城440家餐饮店以及乡镇餐饮店周边环境整洁,对292家网络餐饮服务提供商进行排查,66家入网第三方餐饮服务平台进行清理规范。对全县机关食堂、学校食堂、企业食堂、城乡宾馆、酒店、餐饮店、烧烤店的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达标等进行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消毒和“三防”措施,推进“明厨亮灶”,不断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条件。
  
  整治和规范城乡农贸。对农贸集市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周边乱象“五乱”现象整治。加强对市场后疫情时期的疫情防控制度的落实及市场肉、菜、蛋、活禽交易宰杀点监督管理,加强对生鲜冷冻食品、野生食用菌和活禽交易的监督检查。督促市场开办方严格落实“卫生大整治、清洁大消毒”等措施,做好规范市场人员佩戴口罩、健康扫码进出市场等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打造安全卫生的化农贸市场。加强辖区持证流动摊贩监管,重点检查食品摊贩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四防”设施、加工经营条件、索证索票、现场卫生状况等,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引导市场经营主体养成勤消毒、勤洗手、文明经营和生活习惯,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推进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制度化、常态化。
  
  据了解,该院共办理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案45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68份,在守护“消费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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