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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脱贫攻坚 传递检察温度——云南昆明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

2020-11-13 来源:快报网
  快报网讯 (通讯员 钟毅)2020年11月12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为7名救助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21万元,为7个因案陷入生活困境的救助对象带去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传递了检察温度,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负责人陈燕,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绪伟,盘龙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明晓,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张建波等领导参加了发放仪式,并为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本次活动,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参加。
  
  盘龙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明晓对开展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找准检察机关保障服务脱贫攻坚这个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助力打赢扶贫攻坚战;二是要树立正确的救助理念,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确保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把有限的救助资源集中用于救助需求大的困难群众,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能够及时获得救助;三是要把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相结合,切实提高救助实效;四是要加强宣传引导,传递检察工作正能量。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负责人陈燕对下一步司法救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及时转变理念,将司法救助贯穿于检察办案的每一个环节;二是要和脱贫攻坚有效结合;三是要突出工作重点,拓展救助范围;四是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
  
  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鞠爽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将牢记张军检察长“要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当作家事来办”的重要指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深度融入、靠前服务、有效保障脱贫攻坚战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检察工作司法为民、司法扶贫的特色和优势,做到“应救尽救”,努力把群众的救助诉求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及时、合理救助,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有效的司法救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盘龙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城市治理现代化建设,为盘龙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救助对象对检察机关的关怀表示感谢,表示将会重新树立生活信心,自强自立,早日摆脱生活困境,过上美好生活。
  
  本次活动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的一致好评。
  
  人民监督员王静表示,“今天整个活动让我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对人民的关怀,这个活动切实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受助群众的真情流露,说明这项活动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传递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汪霞表示,“今天检察院举办的集中发放救助金活动非常好,是服务群众的‘暖心工程’,通过司法救助给生活陷入困境的当事人及家属带来帮助,在让当事人及家属感受到法律温度的同时,也真正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促进了社会和谐。”
  
  近年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切实增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战、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多措并举,积极争取支持,扎实推进司法救助工作。2018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8件,救助金额67万元,一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得到了来自党和政府的温暖,获得了及时救助,有效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真正使司法救助起到了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的作用。
  
  今后,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切实把司法救助服务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以更硬的措施、更实的办法、更严的要求,加大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在助力脱贫攻坚、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成效,在助推检察工作服务脱贫攻坚中彰显检察担当,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实更优的检察产品。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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