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网讯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但有部分驾驶人不汲取教训,二次饮酒开车竟然还逃跑,最终被交警逮回,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10月30日22时许,直属交警正在玉溪市红塔区玉湖路检查点对过往车辆及驾驶人进行逐一检查,这时,一辆黑色小车行驶到检查人员附近时突然向右变道。交警立即上前查看,结果小车驾驶人直接打开车门弃车逃跑,但没跑多远就被逮住了。
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逃跑的驾驶人李某某每100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7毫克,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进一步调查发现,李某某曾于2019年8月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车辆及人员受伤,随后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目前为无证驾驶机动车。
李某某没有吸取之前的教训又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玉溪交警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要心存侥幸而以身试法,将安全抛之脑后,为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吸取教训杜绝酒驾。
云南玉溪交警供稿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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