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健康扶贫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逐步形成科学有序就医格局的有效路径。
近年来,云南省财政厅加大资金投入,全方位多举措支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通过提高村医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工程,支持区域医疗中心落地云南等举措,确保基层“接得住”、群众“愿意去”、疾病能“就近看”、重症“有能力看”,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市民在接种流感疫苗
提升基层能力,确保基层“接得住”
一、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按照“建机制、强基层、保基本”的医改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投入力度,2013—2016年支持525个乡镇卫生院和3856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下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9.28亿元,大幅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硬件条件,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全部达到国家基本建设标准。
二、积极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每年筹措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综合改革以奖代补资金4.73亿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及核定收支差额等给予补助。
统筹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短板,2019年统筹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资金为乡镇卫生院配备必要诊疗设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学历提升工程,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三、提高村医财政补助标准
建立稳定的乡村医生补助机制和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从2014年起,省级财政对村医的补助人数从33241人增加到37390人,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2020年起,省财政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00元,提标部分主要用于解决乡村医生退养问题。
完善体制机制,确保群众“愿意去”
一、支持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
支持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2016—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人均补助标准从45元提高到74元。筹措安排补助资金131.14亿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孕产妇保健、高血压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
加快建立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为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签约服务费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36元标准给予补助,原则上医保基金承担12元,由医保基金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承担12元,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个人承担12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由医保个人账户支出。
保山市隆阳区健康扶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上门
促进提质达标,确保疾病“就近看”
一、积极支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016—2020年,共筹措下达补助资金24.6亿元,支持县级公立医院实施以取消药品加成为主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811”补偿机制,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工作,提高县级医院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的医改目标。
二、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工程
积极支持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晋级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安排补助资金5亿元,对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县级公立医院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的补助,着力解决好县域医疗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的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在县域内就近就便享受优质医疗服务的需要。
支持能力提升,保障重症“有能力看”
一、大力支持区域医疗中心落地云南
按照“一院一策”的原则量身打造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财政补助政策,投入12.99亿元支持与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合作共建的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建成运行,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在区域医疗中心建成运营前5年,每年给予6000万元运行补助,持续推进呼吸、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二、打造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
支持打造高水平的临床医学中心,2020年下达补助资金2.3亿元,安排每个临床医学中心能力建设资金1000万元,支持全省23个临床医学中心能力建设。每个临床医学中心带动3个州市级医疗机构相关学科发展,加速提升全省重特大疾病、危急重症和疑难杂症诊疗水平。
三、支持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
以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为目标,切实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从提升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社会地位等方面入手,安排下达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3028万元,全面加强云南省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