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网讯(通讯员 梁瀚伟)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结合怀柔区第四批“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的生态品牌,10月29日,怀柔法院召开组建环境资源合议庭交流座谈会,研讨环境资源共治问题,区委政法委、检察院、司法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园林局、规自分局等部门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怀柔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景文通报了组建环境资源合议庭的背景、成立构想、设立方案等内容。随后,怀柔法院庙城法庭副庭长、环境资源合议庭负责人王启军发布《怀柔法院环境资源合议庭实施方案(试行)》,并就实施方案内容进行介绍。
据了解,怀柔区是北京生态涵养区,山区面积89%,4级以上的河流17条,水库18座,为北京市一、二、三级饮用水源保护地,旅游景点众多,国内外众多游客的旅游休闲目的地,年均接待1000万人以上。同时,也相应承担“首都功能承载区”的功能,怀柔科学城、国际会都、国际影都均在辖区内。
为有效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自2020年11月1日起,怀柔区域内涉环境资源类案件将集中由环境资源合议庭审理,环境资源合议庭由庙城人民法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庭(综合审判庭)各挑选一名副庭长组成,审理相关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与会领导就环境资源合议庭的设立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将大力配合怀柔法院环境资源合议庭的工作,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更好地服务辖区发展。怀柔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孙建杰认为,环境资源合议庭的设立,符合区域高质量发展要求,怀柔法院党组抓住区域发展核心,具有超前谋划能力,希望怀柔法院继续加大探索和研究,为怀柔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更大力量。
今后,怀柔法院将利用环资合议庭的设立,统一环境资源类案件的裁判尺度、积累经验,积极探索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路径,司法保障“全域发展”与“金山银山”共促共进,推动怀柔区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携手共进。
[编辑: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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