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网讯 为切实做好“国庆中秋”假期道路交通安保工作,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确保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安全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怒江公安交警部门放弃节假日,强化“三个推动”、紧盯“三个环节”、提升“三个服务”、聚焦“四个重点”、落实“四管要求”,全力推进“国庆、中秋”假期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并取得了零死亡的好成绩。
一、强化“三个推动”,确保国庆中秋长假圆满收官
为推进工作落实,怒江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进行工作。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工作落实。结合实际制定了《2020年国庆中秋假期道路交通安保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州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和丽军任组长,交警支队文志辉政委任副组长的国庆中秋交通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对国庆中秋交通安保工作进行指挥、协调、督促等工作。二是召开工作部署会,推动工作落实。9月29日,支队组织召开国庆中秋两节安保暨“减量控大”工作部署会,对两节交通安保工作进行全面部署。9月30日,在州公安局视频调度会上,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徐贤对做好“两节”交通安保工作提出要求。四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也层层组织召开部署会,结合辖区实际安排部署“两节”交通安保工作。并成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认真研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责任分解到具体岗位,落实到民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为切实推进国庆、中秋交通安保工作,支队制定了《关于开展10月5日全国统一行动日督导督战工作的通知》,派出由支队领导带队的3个工作组深入全州四县市开展督导检查,并参与一线民警执勤执法。
10月4日,由州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和丽军带队的工作组一行3人深入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检查指导中秋、国庆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及“减量控大”工作。10月5日,和丽军支队长一行先后深入捧当乡娃扒河检查站、丙中洛中队,督导检查了民辅警在岗履职、客运车辆登记、辖区交通流量、通行秩序和路面执勤点交通违法现场查处等情况,并参与“10.5”全国统一行动日专项行动。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文志辉政委、政工办主任和忠平、机动大队长李雪峰组成的工作组,深入兰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督导督战严管严查重点交通违法全国统一行动。张庆忠副支队长带领支队13名民警下沉到泸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大队路面警力一起开展统一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二、紧盯“三个环节”,切实强化源头管理工作
公路客运车辆是防范大事故的重点难点,怒江交警历来把客运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进行管理。一是紧盯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四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节前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泸水交警大队深入辖区危化品、客运公司、公交公司、农村客运站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兰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中队深入兰坪县客运公司、兰坪县公交公司、兰坪金宏出租车公司、三江民族幼儿园、艾根斯幼儿园开展节前交通安全大检查。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深入辖区怒江客运有限公司贡山分公司开展客运驾员、安全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力强化源头管理工作,为做好“双节”道路交通安保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紧盯高危车辆、开展警示教育。为加强全州“两客一危一微一校”驾驶人及负责人的安全管理,支队联合泸水大队组织辖区5家“两客一危一微一校”驾驶人及负责人共计350余人,在节前,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国庆·中秋”节前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贡山县客运公司、红绿灯公司、危化品运输公司、驾校、检测站等负责人及驾驶员开展中秋、国庆节前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泸水市交警大队组织辖区“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驾一约”36家企业负责人召开“国庆·中秋”双节期间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会,并进行集体约谈,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三是紧盯隐患路段,确保通行安全。全州交警在节前对辖区内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隧道、桥梁和易发塌方等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书面提请当地党委、政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治措施,防止事故发生。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排查出独龙江公路和德贡公路因施工建设存在安全隐患报政府后,贡山县政府提前发布了对独龙江公路和德贡公路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暂停对外开放独龙江景区确保安全。长假中,支队在巡逻中发现怒江美丽公路“绿道建设”造成国道喀纳斯-东兴线小沙坝至辣子米路段因施工造成交通拥堵的情况后,张庆忠副支队长立即带领泸水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李勇及州市交通、公路、运政等部门负责人深入实地检查调研,并及时召集施工方召开现场会,要求施工方立即完善施工前公告、标志标牌、施工防护等设施,并增派保通员,确保施工路段临时管制期间滞留车辆停放有序,合理放行。
三、聚焦“四个重点”,严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节日期间,全州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州局要求启动一级勤务,最大限度将警力、其他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量、警车和执法装备投入路面一线,科学安排勤务,重点加大在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山区道路及旅游景区周边道路的巡逻频次和密度,切实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
一是聚焦农村道路。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突出加大面包车、货车、摩托车管控,严把进山、出村、出镇关口,及时劝导、查纠面包车超员、货车超载、不按规定会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大农村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工作力度。二是聚焦重点路段。四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泸水上江三界桥、南坝大桥、古登;福贡匹河、上帕、石月亮;贡山黑娃底、腊早、丙中洛;兰坪八十一、玉龙大桥、城区设立了12个查缉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登记,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州范围内形成严管严查氛围,全力加强公路交通安全秩序管控。同时,还依托泸水市上江乡、片马镇,福贡县城南、城北、匹河,贡山县腊早南大门、丙中洛边境检查站,独龙江检查站8个疫情防控检查点,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全力推进“两节”交通安保工作。三是聚焦严重交通违法。全州公安交警部门以 7 座以上客车、危化品运输车、中型以上货车作为重点车辆,重点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违法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报废或未参加定期检验车辆上道路行驶、酒驾、醉驾、毒驾、假(套)牌假证、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化品运输车辆不配备押运员、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四是聚焦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全州公安交警部门依照“10.5”全国严管严查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的安排部署,按照“大队领导包片,中队长包段,执勤民警包路面”的网格化包保责任制,对路段承包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和落实,以破釜沉舟的决心,全力开展统一行动。10月5日统一行动日白天共设置27个临时执勤点,夜间19个临时执勤点,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1131起。
四、落实“四管要求”,全力应对大车流挑战
“两节”假期,怒江车流与往年相比增长幅度较大,为确保行车安全,怒江交警主动作为,关注重点区域、瓶颈路段,加强指挥疏导,确保行车有序、缓行不堵,防止发生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中断。一是严管施工路段。针对泸水市、兰坪县、福贡县、贡山县都存在施工路段的情况,四个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一路一方案”“一点一方案”要求,加强现场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二是严管景区道路。对景区路段,会同旅游部门制定应急预案,针对进入景区车辆特点,科学合理安排停车地点,最大限度减少车辆排队对周边道路交通的干扰。三是严管易地搬迁点周边交通秩序。在全州公路沿线易地扶贫搬迁点设立临时执勤点,引导农村群众乘坐安全车辆,并严查周边路段交通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四是严管雨天行车秩序。针对节日期间全州不同程度降雨的实际,加强对路面的巡逻管控力度。贡山县针对丙中洛道路出现塌方的情况,加强与公路部门的配合,做好交通管制和隐患路段整治工作,快速恢复交通,没有造成大拥堵、大事故。
五、做到“三个提升”,服务保障群众出行
一是提升服务意识。通过微信官方平台提前发布了“国庆·中秋假期两公布一提示”信息,将可能出现的拥堵路段、时间、绕行路线、安全行车注意事项等信息向社会公众发布、引导群众合理有序出行。同时,一线民警在做好道路秩序管控的同时,通过执法服务站、临时执勤点和劝导站向过往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广泛宣传出行注意事项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导安全文明出行。二是提升事故处理能力和水平。在国庆、中秋节期间,在泸水市六库镇新城区、福贡县上帕镇上帕街、贡山县茨开镇石门路、兰坪县城区沧江路、上江镇蛮云联合执勤服务点,洛本卓乡巴尼小镇联合执勤服务点,泸片线,石月亮乡依路底易地搬迁点,匹河乡疫情检测点,丙中洛联合查缉点,腊早南大门执勤点,兰坪八十一检查站设立了12个临时快处快赔服务点。三是提升执法水平。全州民辅警在疏导交通和查处违法时,规范执法语言,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宽严相济、柔性执法,对严重交通违法严惩不贷,对轻微交通违法以教育纠正为主,没有发生执法不规范问题。
据统计:10月1日至8日,全州共出动警力1867人次,警车344辆次,设置临时执勤点19个,查处各类违法行为4355起。其中驾乘机动车未使用安全带791起,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896起,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186起,货车违规载人34起,拖拉机载人28起,无证驾驶102起,媒体发布信息17条,发送两微一抖信息10条,发送提示短信3107条。全州没有发生死亡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没有发生长时间长距离道路交通拥堵情况,国庆、中秋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圆满收官。
怒江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