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观念融入孩子心田——云南昆明盘龙检察院副检察长受聘法治副校长
2020-09-29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讯 (通讯员 宁宇)9月25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晓兵与未检检察官宁宇走进盘龙区双龙中心学校,开展以“校园欺凌的预防与应对”为主题的法治副校长授课活动,并结合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督导检查相关工作要求,对学校校园安全、供餐管理等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下午15点,盘龙区双龙中心学校首先举行了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聘任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晓兵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并颁发聘书。聘任仪式结束后,李晓兵副检察长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为学校五六年级同学带来了法治“开学第一课。
在这样开放式的课堂上,同学们畅所欲言、尽情互动,主动地融入到课堂情境中来。未检检察官宁宇通过公益短片向同学们生动地描述了在遇到校园欺凌的时候该如何去做。
同学们表示此次的课程十分有趣,内容也很丰富,对校园欺凌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课程结束后,李晓兵副检察长在学校校长林昆与党支部书记李宝能的陪同下对学校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他通过实地查看学校供餐、上课环境、学校设施等方面,对学校进行了全方位的了解。该校校长林昆表示:“此次李晓兵副检察长到我们双龙中心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学校的法治教育带来了更多思路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会在法治副校长的支持下开展好校园法治教育及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
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项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事业,需要持之以恒、深耕细作地抓紧抓实。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长)兼任法治副校长,是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为了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强化青少年综合司法保护,助力平安校园建设乃至社会和谐稳定。
宁宇表示,“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离不开社会专业力量的配合。检察官(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加强协调,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建立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社会观护、技能培训、心理疏导等专业支持。”
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历来十分重视法治副校长工作,12名检察官(长)已聘任为辖区内各学校法治副校长。在检察官人员有限的情况下,盘龙区人民检察院选择山区、水源保护区等流动人口子女较多、法治教育资源缺乏的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同时践行法治宣讲和学校安全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思想理念,将检察监督职能贯穿始终,此外,法治副校长还借助社会化支持体系开展学生个案辅导活动,为心茁“护苗”项目计划丰富新的内涵。
[编辑:
张虹]
免责声明:
快报网转载的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快报网无关,您若对该稿件有疑议,请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扶贫帮困 情暖中秋——云南昆明盘龙法院开展节前走访慰问
下一篇:取“经书”借“经验”——云南昆明禄劝法院到西山法院、五华法院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