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网讯 (通讯员 杨春)为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推进罗平县律师调解工作。9月27日,罗平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联合召开律师调解工作座谈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昕翰,县人大法工委副主任董选雄,县政协社法委主任张政良,县司法局副局长周云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坤,县人民法院部分党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律师调解员参加座谈会。
会议传达了县人民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为做好律师调解工作,座谈会上,参会部分特邀律师调解员作了交流发言:“很荣幸成为法院的特邀调解员的同时感觉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会提高政治站位,肩负起社会责任,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化解社会矛盾的化解贡献自己的力量。”
会上,全体人员就未来在调解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讨论,并积极研究解决的方案。
座谈会气氛热烈,县司法局副局长周云喜表示,希望律师调解员能认识到律师调解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积极发挥自己的社会价值,肩负起社会使命,克服困难,积极参与调解工作中,同时严格律师调解的规范性要求;司法局将与法院积极完善经费补贴机制,为调解工作提供保障。与会其他领导也对律师调解工作积极做了发言。
徐坤院长从以下几个方面提了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律师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律师调解具有专业优势、程序优势和实践优势;三是律师调解工作应重视健全诉调衔接机制、完善司法确认程序、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四是会同有关部门,多渠道解决律师调解工作经费保障;五是要拓展宣传渠道,宣传律师调解制度。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昕翰提出三点要求:
1、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各位律师调解员能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律师专业优势,要有奉献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调解工作的过程中,注意方式方法,遵守职业道德。
2、法院及司法局应当多加强沟通交流,为各位律师调解员调解工作提供便利,创造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法官与律师调解员要加强配合,在分案、交案及调解工程中密切配合,共促共进。
3、不断完善总结,律师调解是新思路,在实践中必然会暴露问题,各部门应当总结完善,不断修正方案,提升工作质效、提升工作切合度。
最后,与会领导为9名特邀律师调解员颁发了证书并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