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网讯 (通讯员 马娜)先自学、再专题辅导,扎实学习后,深入交流研讨,结合工作全面安排部署,运用“组合拳”,多层次针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进行学习。让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意义,深入汲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智慧力量,确保学习入脑入心,切实强化干警的政治意识。
开展“自学”促能力提升
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是今后必须坚持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各层级对于学习宣传工作的明确要求下,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迅速做出安排部署,购买书籍下发,做到全院86名党员干部人手一册,并制定了学习方案,多层级开展学习。
“专题辅导”促学习精进
在前期安排自学的基础上,9月24日上午,盘龙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到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吴莹,为全院干警进行专题辅导,部分退休老同志也积极踊跃参加,进一步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进行精讲精学。吴莹院长从《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出版发行的重大意义、其中的核心要义、如何学好用好三个层面授课。她提出,经典要常看常读,用新思想引领新发展;原文要常学常研,用新理念推动新发展;原理要常思常悟,用新要求践行新使命。
主持专题辅导会议的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晓兵代表党组向全院干警提出深入学习的要求,他强调,要将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与第一卷、第二卷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交流研讨促知行合一
为了让知识内化,做到知行合一,光听授课是不够的,在吴莹院长专题辅导结束后,全体副科级以上领导及员额检察官来到十楼会议室,开展集中交流研讨,结合学习心得和自身工作实际进行发言。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沙茜表示,要以树立大局意识为先导,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通过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使其对“两个大局”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她强调“两个大局”是检察工作的风向标、指挥棒,引领大家在工作中有更高的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去把每一项具体的检察工作落实到位。
专职检委会委员、员额检察官陈亭婷表示,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使其益匪浅、深受鼓舞,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检察工作实际,聚焦主责主业,谋划好新时期检察工作新思路新方法。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李剑表示,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理论学习,在办案实践中努力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员额检察官张发会表示,检察工作兼具政治性和业务性,新时代面临诸多新的挑战,如何应对外部及内部的挑战和变革,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更优质法治产品的呼声,当前最为艰难也最为主要的还是理念的转变和更新,所以一定要切实转变执法理念。
成果转化促工作提质
为了把学习成果更好地运用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在交流研讨结束后,院领导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业务工作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安排部署第四季度工作。
党组书记、检察长谭虹强调: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为契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断更新理念,担负起新时代法治使命。理念问题至关重要,张军检察长指出“落实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关键是思想理念的建设、转变和引领。” 理念转变不到位必然导致工作的落后,全体检察人员都要落实好最高检提出的检察工作新理念,通过不断学习,不断敲打,不断实践,勇于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责任,找到检察工作的灵魂。二是以“业绩考评”为抓手,落细落实“六稳”“六保”。检察业务考评数据就是指挥棒,要以“业绩考评”为抓手,坚持缺什么补什么,把通过业绩考评暴露出来的检察官知识弱项、能力短板补足补强,要在考评中体现理念引领,让司法办案更有灵魂。三是紧抓纪律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层层压实,用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规范检察人员的行为,不断提高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水平。
下一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作风新气象,紧密结合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以学风建设促进作风建设好转。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发展新思路,不断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汲取智慧力量,不断更新检察理念,全力破解业务难题,努力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使党的创新理论成为全体检察人员的政治信仰、思想引领和力量源泉,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应对挑战、推动发展的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检察智慧,忠诚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为全区决胜全面小康,服务好“六稳”“六保”,提升基层治理,打好“十三五”收官战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