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网讯 (通讯员 杨亚 巴丽萍)司法便民、利民是人民法院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重要内容。近日,禄丰县人民法院广通中心法庭受理了一件跨域立案的离婚案件,因原告在大姚县务工,被告在德宏州瑞丽市务工,无法亲自前来开庭,法官利用“云解纷”平台成功调解了一起“跨越两地”的离婚纠纷。
案情简介
原告杨某与被告周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女,婚后因日常琐事及双方性格不合导致经常争吵,原告认为与被告无共同语言。加之原告外出务工不久后,被告也外出务工,两人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原告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便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离婚。
杨某通过大姚县人民法院“跨域立案”系统向禄丰法院起诉离婚。根据被告户籍地地址,广通中心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电话联系了周某,并告知法院将向其送达传票等起诉手续。电话接通后,法官得知周某在外地打工,具有一定流动性,送达程序比较麻烦,尚不能确定周某是否能收到应诉材料及传票。经与周某多次沟通后,被告提出让其妹妹代领,并写下委托材料寄回。
没成想开庭当天,原、被告本人均没有到场,来人竟是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和被告的妹妹。法官很无奈!
答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及司法实践,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细问之下,法官得知原告在大姚务工,因为请假不便,故没到庭;而被告在德宏州瑞丽市务工,因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也无法亲自到庭参加诉讼。
答疑:因为离婚诉讼属身份关系诉讼,不仅事关婚姻关系的存续与否,还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需双方当事人到场,这样有利于查明事实,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考虑到双方的情况及离婚诉讼的特殊性,法官决定采用“云解纷”平台“线上开庭”,这样既便利了双方当事人,也能让杨某、周某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
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禄丰法院开启“线上开庭”模式。经过法院工作人员指导,双方当事人很快熟悉了“云解纷”系统,并完成了庭审测试。
庭审正式开始,虽然相隔异地,但杨某、周某通过视频对话详细阐述了诉求和答辩,并“线上”出具了证据材料。最终在法官的“线上”组织调解下,杨某、周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就离婚及婚生女的抚养问题也达成一致。
庭审结束后,杨某、周某以及法院工作人员均在“云解纷”平台上签署确认了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案件圆满解决。
跨域立案+“云解纷——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为多元化解纠纷提供全程智能化服务,禄丰法院将继续积极完善和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不断健全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制度措施,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使人民群众诉讼更为方便、快捷,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