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醉酒负气砸坏他人家堂 禄劝法院多方联动巧化纠纷
2020-09-21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讯 (通讯员 潘志强)近日,禄劝法院巡回法庭走进崇德街道办地多社区,联合街道办、社区居委会、村民小组成功调解一起王某诉李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特殊案件,实现纠纷化解于一线、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案情
该案原告王某、被告李某系同村村民,且均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6月,李某在地里烧地埂,护林员王某赶到现场劝阻制止,事后李某醉酒负气到王某家吵闹并砸坏了其家堂祭祀用件及部分家具,给王某造成一定损失。后王某起诉至禄劝法院,速裁庭承办法官将双方当事人通知到庭进行调解,王某提出李某醉酒后到其家里闹事,砸毁家堂祭品用件和其他家具,不仅造成财产损失,还有精神伤害,要求赔偿损失。李某对自己的过错行为不持异议,但表示自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没有能力赔偿损失。由于双方争议较大,第一次调解失败。
商定调解方案
综合考虑本案损毁的财物特殊、当事人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因素。为有效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主动与崇德街道办对接联系,协商化解该起纠纷的工作方案。街道办党工委高度重视,专门安排联系该社区的分管领导牵头居委会、村小组配合人民法院共同调解。
多方联动调解
9月17日上午,禄劝法院巡回法庭走进地多村社区居委会,法庭工作人员、街道办联系领导、挂包责任人、地多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村民组长以及双方当事人均到场参加调解。在调解前,村长李绍付与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做足思想工作。调解中,社区居委会支部书记蒋志刚结合当地习俗,说明家堂及供桌是奉祀祖先之重地;街道办工作人员张宏祥是两当事人的挂包责任人,围绕案情对双方存在的过错进行了批评教育;街道办副主任吴宏兵针对当事人的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从民政救助等方面考虑,提出了妥当的处置意见;承办法官潘志强充分释法说理,告知李某应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侵权责任。
经多方耐心调解、疏导,被告李某承认错误,并同意按当地习俗修复好原告的家堂,尽力赔偿被砸坏的家具用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到圆满处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结语
现实生活中,在“酒精”的催化下,勇气“倍加”、怒气“直冒”,简单易解的矛盾纠纷也愈演愈烈甚至对簿公堂。类似此类特殊纠纷案件,调解起来的确有难度,但是法官们及调解人员认真“抽丝剥茧”,结合实际情况。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兼顾民风民俗,紧扣当事人争议焦点,多维度调解矛盾,在每一件纠纷中“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践行到底,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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