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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怒江边境管理支队被表彰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2020-09-16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讯 (通讯员 谢国强 代超)9月15日上午,云南省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云南昆明海埂会堂举行,分别表彰50个、100名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模范集体和个人,怒江边境管理支队被表彰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王安银代表支队接受表彰。荣誉的背后,彰显的是支队民警同驻地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休戚与共的“鱼水情”,奏响了警民携手管住边、控稳线、守好点,维护边境和谐安宁的“团结曲”。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西邻缅甸,北靠西藏,东连迪庆、丽江、大理,南接保山,边境线长450公里,边境辖区面积8777平方公里,是云南唯一一个既涉边又靠藏的地州。辖4县(市)29乡(镇)、总人口55.4万余人,境内居住着傈僳、独龙、怒、藏、汉族等22个民族。历代民警始终秉承“忠诚、奉献、超越、担当”的峡谷卫士精神,践行着“建设好家乡,守护好边疆”的铮铮誓言,用青春和忠诚守护着怒江的和谐与安宁,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
  
  支棚盖屋、建寨定居,开荒凿石、发展生产,兴修驿道、改善交通,扶贫帮困、共奔小康,作为由原始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直过民族,历代独龙江边境派出所民警为独龙族群众开启了希望之路、学习之路、幸福之路,先后被解放军总政治部、民政部授予“独龙民族的贴心人”荣誉称号,被云南省委授予“爱民为民模范边防派出所”荣誉称号,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被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评为第23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被国家民委授予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被公安部评为“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今年以来,福贡边境管理大队、马吉边境派出所、鹿马登边境派出所、匹河边境派出所、鲁掌边境派出所、蛮云边境检查站、丙中洛边境检查站7家单位获评第二批怒江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支队民警用汗水和热血铸就了边疆的安定与繁荣,在怒江大峡谷深处唱响了“爱民为民”之歌。
  怒江边境管理支队各级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坚定“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理念。”,全力打好政治安全、边境维稳、疫情防控、服务民生四大攻坚战,着力打造党的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警政警民和谐、爱国主义教育、怒江枫桥经验、暖警惠警爱警六大品牌名片。在努力建设好家乡、守护好边疆上同频共振,为怒江决战脱贫、决胜小康创造和谐稳定的边境环境,用实际行动为怒江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贡献力量,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砥砺奋进的康庄大道上绚丽绽放。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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