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网讯(通讯员 李春全)罗平县人民法院阿岗中心法庭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平台搭建以来,不仅减轻了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节约了司法成本,也更高效、更灵活的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案情回顾
2020年2月26日,普某甲到阿岗中心法庭反映,邻居普某乙将农家肥等杂物堆放在通行的道路上,影响到自己通行,要求排除妨害。普某甲没有向法庭提交诉状,并表示自己向村小组多次反映此事,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要求法庭尽快处理。
考虑到本案系彝族同胞邻里纠纷,一纸诉状只会让两家人的矛盾更加恶化,何况诉讼程序耗时较长,春耕马上开始,尽快化解矛盾,不误农时是关键。法庭工作人员没有按程序要求普某甲提交诉状,而是将反映的情况登记后,立即启动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模式,委派特邀调解员会同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进行联合调解。
了解案情
经了解,普某甲反映的争议地位于村内道路通往自己家住房道路的旁边,因地处转角,又是斜坡,车辆出入不方便。为减轻劳力,方便生产,普某甲想将道路拓宽一些。普某甲认为,普某乙将杂物堆放在路口,影响自己扩建道路,要求排除障碍。
普某乙承认道路旁的杂物是自己堆放的,但他认为该片土地系村集体的土地,普某甲如需要占用该地修建通往自己家住房的道路,需要村集体同意才行,普某甲却非要把事情闹到法庭,普某乙表示很生气。
村小组表示
在这个彝族寨子,生产方式还很传统,老百姓种庄稼通常使用农家肥,为了方便驮运,很多集体土地的边角地方都被村民用来临时堆放农家肥,普某乙堆放农家肥的地方也属于这种情况。
这片区域与普某甲的通行道路相邻,之前村小组对界限进行过确认,并打桩为界,后因时间较长,界桩已不明显,所以双方为此产生了争议。
对界桩进行确认
联合调解工作组考虑到争议土地的特殊性质,随即对现场进行认真勘察,终于找到了原来界桩的原始痕迹。
随后调解工作组组织村小组与普某甲对界桩进行确认,找来木桩对界限进行重新固定。普某乙也表示,自己将会按照确认好的界限,及时将堆放的杂物移除,并在春耕后将堆放在集体土地上的农家肥彻底进行清理。
至此,一桩邻里纠纷案件得到及时化解。案件虽然很小,但是阿岗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平台,时刻将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事无巨细,一视同仁。
[编辑: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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