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网讯(通讯员 赵正银)2月1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七场),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宣传组组长,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蔡祥荣主持新闻发布会。
蔡祥荣主任表示: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进展,今天,继续召开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七场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就我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做好市场保障、资金保障、农产品供给流通保障等相关工作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
之后蔡祥荣主任介绍了今天的发布人,他们分别是: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场保障组组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正英先生;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王建新先生;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梁旭东先生。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云南省及昆明市新闻媒体的记者们。
蔡祥荣主任介绍了发布会的四项议程之后,各位发布人依次发言。
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场保障组组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正英:
按照工作安排,我就贯彻落实省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做好市场保障方面的工作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 当前我省市场保障的总体情况。
疫情发生以来,省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建立了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商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6个省直部门协同推进的联保联供市场保障机制,在生活必需品供应、煤电油气保障、市场监管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下面,我介绍一下当前市场运行总体情况:
1.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裕,价格总体平稳。从目前市场监测情况来看,粮油储备充足,供应充裕;蔬菜产销量稳中有升,价格平稳;生猪产销情况稳定,存出栏量价平稳。各地农贸市场、超市供应正常,未出现抢购、囤货、价格暴涨等情况,所监测商品均未出现价格异常波动。但由于产销衔接不畅、物流受阻、用工短缺等原因,部分地区出现蔬菜滞销;因防疫要求关闭活禽交易市场、集团采购量下降、配套弱等因素叠加,致使活禽压栏持续增加。随着生产企业相继复工复产,产能逐渐恢复,这些问题正在逐步缓解。
2.煤电油气运行安全,全省能源生产供应平稳。全省煤炭生产逐步恢复,电煤供应持续增加;电力企业运行平稳,日发电量约4.8亿千瓦时,各供电区内重要场所和重点区域用电正常,全省疫情防控医疗点、防疫指挥机构、重要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未出现停断电情况;全省成品油供应量、库存量均充足,成品油日销售量约1万吨,库存量约60万吨;天然气供应充足,日消费约410万方,日输送天然气近1400万方。
3.市场监管及时有力,运行平稳有序。加强对防控物资、猪肉、蔬菜等农副产品,特别是口罩、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等重点商品价格监管,从严从快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假冒伪劣等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及制品交易活动,禁止农(集)贸市场(含超市、网站)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禁止餐饮单位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二 市场保障工作的主要措施。
省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各项措施要求,坚持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抓好稳定经济运行,围绕生活必需品供给、煤电油气运行、市场监管三项重点工作,紧盯供给、流通、价格三个核心要素,统筹把握好疫情防控与民生保障的关系,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
1.生活必需品供应方面。抓好粮油组织调度,做好加工、储运、配送、供应各环节有效衔接,督促粮食骨干企业和应急加工企业备齐备足粮源,保障好大型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成品粮油供应;有序增加成品粮油投放,随时保障可能出现的粮油市场紧急供应,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积极组织蔬菜和畜禽等生产,推动有关饲料、屠宰、加工、包装企业加快开工复产,采取措施保障生产企业用工需求。加强产销对接,确保产得出、收得了、运得走、卖得掉。加快推进全省生猪养殖生产,建立完善家禽产销衔接机制,合理提高猪、牛、羊、禽、蛋、奶等供应量。将蔬菜生产、生猪和家禽出栏重点县以及蔬菜肉食品、粮油加工重点企业、重点市场纳入云南省疫情防控重要物资重点企业名单管理,对其主要农产品供应量、价格等信息进行日调度。充分发挥各地重点农产品批发企业、流通行业协会、大型电商平台作用,组织产销对接、拓宽货源渠道,协助大型商场、超市等零售企业加强与生产企业、基地对接,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切实保障肉类、粮油、蔬菜、水果市场供应。
2.煤电油气运行方面。加快组织煤矿复工复产,增强电煤供应能力,加强煤炭市场管控,保持煤价稳定;加强电力运行调度、保障安全可靠供电。对居民用电客户采取欠费不停电措施,全力保障群众生活用电。对水电铝材、硅材的用电保供进行专门协调保障;加强油气产供储销统筹协调,抓好油气平稳生产和调运组织,加大对省内石油加工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企业生产运营稳定,提高油气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有效保障生产安全运行、平稳供应。
3.市场监管方面。建立健全科学全面、及时有效的跟踪监测机制,密切监测疫情防控期间重点生活物资、煤电油气等要素保障情况,做到日监测、周分析,及时发现反映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妥善采取应对措施。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日用品,特别是禽、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巡查力度,及时提醒告诫有关经营者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督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严厉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及时公开曝光。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王建新:
疫情发生以来,省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精神,积极推进保障我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信贷资金需求有关工作。同时,提前谋划、主动作为,积极研究发挥金融支持作用,强化资金保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2月12日,省人民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为深入贯彻落实22条措施的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将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保障我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一 完善两个名单管理机制。
1.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管理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信贷支持政策措施的解读》,帮助企业及时、精准了解相关政策。2月11日印发了《关于规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支持范围、报送条件、报送流程和具体管理要求等,规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报送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国家政策。
名单的具体管理流程:一是申报。由各州(市)发展改革委、各省属企业将符合支持范围的企业名单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二是审核上报。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后,将名单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三是审定推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各省上报名单审定汇总,并实时提供给人民银行、财政部、审计署。四是公布。最终纳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由人民银行公布,并提供给有关金融机构。五是资金支持。纳入名单的企业,由金融机构按照监管部门要求,遵循风险自担原则,自主决策发放优惠贷款,财政部门根据企业实际获得的优惠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六是资金监管。贷款资金须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积极扩大产能、抓紧增产增供,服从国家统一调配,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重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平稳有序供给。审计部门将进行跟踪审计。
截至2月14日,省发展改革委汇总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7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309家,已纳入全国支持名单9家。经与金融机构积极协调对接,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邮储银行云南省分行、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已落实6家企业贷款需求共5.76亿元,已实际发放贷款1.8亿元。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时刻紧盯政策动态,及时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沟通协调和跟踪落实,争取更多我省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并持续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加快对名单内企业的信贷支持,为我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资金保障。
2.省级重点企业金融支持名单。
当前国家重点支持的是与疫情防控直接关联、为疫情防控作出贡献的涉及重要医疗物资、重要生活物资生产、供应、运输、销售的企业。但此次疫情对全省经济发展的影响不会在疫情解除后就马上消除,可能会持续一段时间。针对那些对全省经济发展具有支撑性的大项目大产业、对保障市场供应和民生安定具有重要作用的“菜篮子”稳产保供企业和重要物资生产供应企业、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批零住餐中小企业,我省也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出台政策给予支持,帮助企业共度难关,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为此,省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稳增长22条中关于“实行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的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建立省级重点企业金融支持名单。拟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物资生产供应企业、稳产保供“菜篮子”重点企业和稳增长重点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确定名单,并进行动态管理。
名单的具体管理流程:一是申报。由各州(市)、各省属企业将支持范围内的企业名单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二是审核。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审核涉及稳增长的重点企业名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要负责审核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和物资生产供应企业名单;省农业农村厅主要负责审核稳产保供“菜篮子”企业名单。三是汇总。审核确定名单统一推送省发展改革委汇总。四是推送。省发展改革委统一提供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省财政厅等部门,并同步推送各金融机构。五是资金支持。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指导各金融机构开展针对性授信,适当降低征信门槛,全力满足其合理的融资需求。
截至2月14日,省发展改革委向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推送了4批省内重点企业推荐名单共570家。据13家银行机构反馈,已落实31家企业贷款需求共22.4亿元,已实际发放贷款20.58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人民政府22条措施的最新要求,按照新的名单管理流程规范,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对名单再次进行仔细梳理,形成并及时推送我省重点支持企业名单(含稳增长企业名单、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和物资生产供应企业名单、稳产保供“菜篮子”企业名单),并持续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加快对名单内企业的信贷支持,为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 细化出台两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有关部门拟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发挥金融支持作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发挥金融支持作用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两个文件。目前,文件正在与相关部门的会签阶段,下周印发实施。
1.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
一是通过续贷、展期、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稳定中小企业贷款投放,缓解企业资金流动性困难,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余额、新增贷款规模比2019年同期增长5%。二是对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和针对性授信。三是各金融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降低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确保2020年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降低1个百分点。四是加大创业投融资支持,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受疫情影响还款出现困难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不超过1年的展期还款,省财政继续给予贴息支持。五是鼓励信用优良企业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六是切实发挥“信易贷”平台作用,引导中小微企业通过“一部手机云企贷”等平台申请贷款,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七是完善信用记录处理方式,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者,因疫情影响造成的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八是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辟快速审批通道,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审批手续,确保贷款审批时间压缩一半。
2.加大重大项目建设信贷支持。
一是加大对重点投资项目的融资支持。对列入全省“四个一百”“十四五”重大基础设施“双十”标志性工程等重点项目,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并根据项目业主单位征信情况和受疫情影响情况,在政策范围内尽量下调贷款利率。二是做好资金与项目的精准匹配。用好国家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政策,进一步强化重大项目与财政性建设资金、专项债券、银行贷款、社会资本等的精准匹配。三是引导保险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支持保险资金积极投入和参与交通、能源、市政、水利、教育卫生“补短板”等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拓宽重大项目投融资渠道。四是充分发挥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支持大项目建设和大产业发展。五是支持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发行债券,加大对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科研攻关等领域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六是加大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信贷支持力度,给予云南更多更大的政策性授信支持,确保重大项目顺利推进。七是提高企业债券申报服务效率。省发展改革委在办理过程中尽量缩短工作时限,确保在3个工作日内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帮助企业及时获得债券资金支持。
三 优化企业债券申报服务工作。
2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111号),多措并举支持疫情区域和疫情防控企业的债券融资需求:允许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或置换前期因疫情防控工作产生的项目贷款;鼓励信用优良企业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对于自身资产质量优良、募投项目运营良好,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允许申请发行新的企业债券,专项用于偿还2020年内即将到期的企业债券本金及利息;最大限度简便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债券业务办理,设立申报“绿色通道”等。
省发展改革委及时转发通知,一是组织各州(市)发展改革委和各省属企业,用足用好支持疫情地区和疫情防控企业的债券融资需求支持政策,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医疗服务、科研攻关、医药产品制造以及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企业债券申报。二是要求各发行人、主承销商认真梳理评估今年到期的债券情况及募投项目情况,需要发行新的企业债券用于偿还即将到期企业债券本金及利息的,及时组织申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梁旭东:
我就省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省政府22条措施,保障农产品供给流通的相关工作,向大家作一个简要介绍。
一 省发展改革委在农产品保障流通方面近期的工作情况。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省发展改革委把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实时监测粮油、蔬菜、猪肉、禽肉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情况,高度关注疫情对“菜篮子”商品生产、运输、配送、销售各个环节的影响,研究有效措施,保证农产品供需平稳、保障有序。
1.高度重视、压实责任,迅速作出安排部署。2月4日,即收假第二天,省发展改革委召开16个州(市)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全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商品保供稳价工作”视频会议,就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全力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菜篮子”商品保供稳价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充分认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保障全省“菜篮子”商品有效供给的特殊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属地责任。
2.强化监测、科学研判,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强化风险意识,增强底线思维,印发实施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启动重要商品价格应急监测机制,每天安排专人到相关集贸市场、超市开展巡查,了解粮、油、肉、菜、蛋、食盐等主要食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并及时上报。结合实际,研究提出供应出现紧张、价格出现暴涨、群众恐慌性抢购等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应急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
3.主动作为、出台政策,强化联保联供措施。作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场保障组的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商农业农村等相关省级部门,研究有效应对疫情加强农产品供应保障的相关政策。如,“菜篮子”方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提升农产品生产效能,确保农产品稳定供应;运输方面,降低物流成本,保障运输畅通;市场方面,强化信息调度,优化产销方式,加强价格监测,稳定交易市场。
二 介绍下农产品供给流通的基本情况。
蔬菜类方面。我省蔬菜类供应充足,价格总体稳定。目前及未来一个月、两个月内,全省蔬菜在田可收获面积分别为63万亩、152万亩、261万亩,预计产量79万吨、220万吨、397万吨,预计可供省外调运量分别为40万吨、117万吨、227万吨。
家禽方面。目前存在压栏情况,主要是因为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禁止活禽交易,我省家禽年出栏2.8亿只,但禽类屠宰企业仅14家,集中屠宰能力严重不足。
粮油类方面。供应充裕,价格稳定。1月29日,我省组织调入成品大米84个车皮,并组织12户龙头粮油企业筹措17000吨大米、14230吨食用油投放市场,储备稻谷20多万吨,随时加工供应市场,全力保障老百姓的生活需要。
总体来说,我省农产品市场运行平稳、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但是,受部分地方因疫情防控采取道路封闭、车辆禁行等措施影响,存在农产品“出不了村、进不了城”的问题;受活禽交易市场关闭、集团采购量下降、人工缺、工价涨、配套弱等因素影响,部分农产品存在滞销情况;受严格人员流动管理的影响,居民出门倾向于多买囤货,供需矛盾在短期内有所显现。
针对上述突出问题,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从抓好重要农产品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应、畅通农产品物流、提升农产品市场交易能力、稳定农产品市场预期等方面,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协调各级各部门解决农业企业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帮助农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制,加大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协调服务保障力度;优先保障装载重要农业生产生活物资车辆快速通行,简化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程序,畅通“菜篮子”产品绿色通道;高度关注疫情期间“菜篮子”商品产供储销全链条及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情况,做好调控相关工作,加强信息发布,稳定市场预期。
下一步,我们将兼顾疫情过后农产品供给平稳有序发展,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强高原特色农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快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集中、优势突出、市场需求与资源稀缺程度相匹配的农业生产力布局,突出农业规模化、绿色化、特色化,提高优质农产品的生产能力。发挥特色、品质和区位优势,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并重,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打响“绿色食品牌”市场知名度,扩大云南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坚持园区化、专业化发展方向,支持和引导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加快推行“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的肉类发展方向,规划新建一批集中屠宰厂。扎实抓好春耕备耕、防旱抗旱,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打牢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基础。把提升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以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为抓手,以“一县一业”示范创建为引领,以云南省“10大名品”推介宣传为重点,促进我省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编辑: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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