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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五场)

2020-02-13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讯(通讯员 赵正银)2月1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五场),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宣传组组长,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蔡祥荣主持新闻发布会。

  蔡祥荣主任表示: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进展,今天,继续召开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场新闻发布会,邀请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及专家,向媒体深入解读 《云南省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的相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然后蔡祥荣主任介绍了今天的发布人,他们分别是: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宋志忠先生;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虫媒消杀所所长周晓梅女士;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处置突发事件专家李琼芬女士;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处置突发事件专家刘晓強先生。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云南省及昆明市新闻媒体的记者。
  
  蔡祥荣主任介绍了发布会的两项议程之后,各位发布人依次发言。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宋志忠:
  
  2月10日,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们拟定出台了《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全省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并且下发了《现场消毒及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借此机会,我跟媒体简要介绍一下《全省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和《现场消毒及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有关情况。
  
  一、文件制定背景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国家已将其纳入乙类法定传染病,但按甲类管理。传染病里边,甲类只有两种,一个是鼠疫、一个是霍乱,现在把新冠肺炎也按照甲类管理。随着对本病的进一步认识,目前已经明确,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潜伏期为1-14天,多为3-7天;人群普遍易感。呼吸道传染病的最大特点就是在人群密集的地方极易引发聚集性流行。随着逐步复工、复岗、开学,一些重点场所,如工厂、学校、机关单位、商场超市、建筑工地、交通工具等,人员密度大、流动性强,一旦发生病例,容易导致疫情扩散和蔓延。为指导公众和特定人群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特定场所的消毒,及时处置疫情,有效遏制社区扩散和蔓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领导下,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制定了《全省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和《现场消毒及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
  
  二、文件制定依据和内容要点
  
  本技术指南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消毒技术规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最新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五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编制。
  
  指南具体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的《托幼机构和学校防控技术指南》《办公场所防控技术指南》《建筑工地防控技术指南》《酒店宾馆防控技术指南》《交通工具防控技术指南》《商场超市防控技术指南》《留验站(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防控技术指南》《餐饮服务行业防控技术指南》《公共场所防控技术指南》《监管场所防控技术指南》《农贸市场防控技术指南》《社区防控技术指南》《养老机构防控技术指南》,以及《疫情防控现场消毒技术指南》和《疫情防控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15个附件。
  
  这15个具体的防控技术指南,覆盖了学校、办公场所、建筑工地、交通工具、酒店宾馆、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农贸市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社区、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针对不同场所,强调主体责任,规定在发生疫情前,如何开展日常防控管理,包括:制定预案,组织发动,健康宣传、症状监测和环境治理等方面。需要强调的是,发生疫情时有病例了该怎么办,如何规范处置流程,防止疫情传播等,都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消毒是切断传播途径的重要措施,对受到病原体污染的医疗器械、生活用品、织物、环境物体表面、地面、空气等开展严格的消毒是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关键措施之一。指南提出了不同场所的消毒原则,详细介绍了预防性消毒和疫情现场消毒的技术要点和具体措施。
  
  本指南的特点是突出针对性,具有操作性。是指导各地及时、有序、高效落实指挥部布置的各项措施的技术支撑。特别是为落实指挥部第8号通告《云南省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一轮输入及扩散十条措施》提供技术保障。
  
  本指南由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发16个州市、129个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执行。全文可在“云南疾控资讯网”查询;在“云南疾控”微信平台有系列图解,到今天已经发布了第九套,希望媒体朋友积极关注,并给予推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省疾控中心将加大对《全省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和《现场消毒及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宣贯力度,利用各种传播平台,深入宣传、推广疫情防控的各种技能知识,让各级疾控中心和各行各业深入了解、掌握疫情防控的各种技术规范和要求。我们也恳请各新闻媒体积极支持我们的工作,大力宣传《全省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和《现场消毒及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具体内容,让社会各界更多了解疫情防控的基本知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微信平台有很多日常生活用得到的科普知识,欢迎大家多关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光是疫情防控期间,平时养成这种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习惯,对减少各类传染病包括呼吸系统、肠道传染病也非常有益。
  
  省疾控中心将在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做好各项工作,合力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处置突发事件专家 刘晓強:
  
  一、当空调通风系统为全空气系统时,应当关闭回风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当空调通风系统为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时,应当确保新风直接取自室外,新风系统宜全天运行。当空调通风系统为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时,应当开门或开窗,加强空气流通。空调的原则是这样,我们必须要保证进来的全部是新风,不能有循环。
  
  二、在使用空调的时候,必须注意进来的新风是清洁的新风,所以新风采气口及其周围环境必须清洁。对于人员流动比较大的商场、写字楼等场所,不论空调系统使用运行与否,均应当保证室内全面通风换气。在每天下班后,人员离开时,新风与排风系统应当继续运行1小时,以确保空气有很好的更新,第二天打开的时候是新的环境。
  
  三、现在空调有一个加湿系统,使用空调的时候,这个系统需要关掉。在人员特别密集的地方,仅仅有空调是不够的,需要把门窗全部打开,增加空气流通的量。实际上,在所有的呼吸道传染病防控中,非常重要的原则就是要加强通风。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空调不仅可以通风,也可能是传播细菌、病毒的途径,所以我们必须保证使用空调的过程中,不会引起疾病的传播。有些空调使用的冷却水可能很长时间没有清理,我们在使用空调前要把这些准备工作做好,冷却水、管道都要做好清洁才能启动使用。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处置突发事件专家 李琼芬:
  
  对于交通工具的安全问题来说。
  
  一、对机场、火车站、客运站要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对疫情防控工作高度重视,针对我们的措施有一个标准和具体的要求。要把这些措施落实到人,落实到部门,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这是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
  
  二、在机场、客运站、铁路的入口对进入的旅客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如发现发热症状的旅客要及时报告并劝导其就医,对不戴口罩的旅客要拒绝其进入。同时,对飞行员、驾驶员也有要求,要规范地佩戴口罩。对桌椅、门把手、电梯按钮等要进行规范地清洁、消毒。对每一个航班,每一趟车次,每一辆车辆进港到站都要进行消毒、清洁。我在近期乘坐了三四次飞机,每次上去都会闻到消毒药水的味道。对公共卫生间要求配备肥皂、洗手液等。这些过去也是有要求的,现在要求的更加严格。
  
  三、还要建立垃圾分类管理,设置废弃口罩垃圾筒。现在戴口罩的人群众多,有的口罩4小时就要丢弃,所以在公共场所要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筒。在公共场所及时清理并保持环境卫生。在交通工具后部设立隔离区,如果有疑似病人需要及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如果有条件也可以佩戴N95口罩,但现在N95口罩还特别紧缺,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就可以了,尽量避免疑似病人和其他人接触,尽快与疾控中心联系进行调查处理,如果这个疑似病人确诊了是新冠肺炎病例,周围的密切接触者将接受14天的医学隔离观察。

[编辑: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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