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三项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一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机关共发现涉及保障“三项安全”公益诉讼线索4920件,立案47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06件,这是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的专题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的。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利岷介绍,去年8月起,新疆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家门上的安全”“车轮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一年间,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对于发现的涉及保障“三项安全”公益诉讼线索4920件中,立案47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06件,还发出公告16件,向法院提起诉讼29件,法院审结19件,其中调解7件,判决12件,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守护舌尖上安全
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新疆检察机关规范农贸市场、超市食用农产品、食品销售。检察机关督促监管部门在22家农贸市场、超市建立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施;整改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违法行为;整改187家销售未检疫生肉制品摊贩及店铺;开展“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未按要求包装食品专项整治,查处无标签散装食用油,切实保障老百姓的“菜篮子”安全。
为确保中、小学周边及校内食品安全,针对中、小学校周边“小饭桌”不规范经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新疆检察机关督促整改“小饭桌”140余家;整改多家校园周边无证经营食品的商店、饭店、水果店、服装店;开展“五毛食品”专项整治。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走进校园,联合对学校食堂及校内超市进行监督检察,守护校园“舌尖上的安全”。
新疆检察机关还加强了速冻食品安全监管和食盐安全监管,督促监管部门查处问题冷冻肉和下架“三全”问题水饺,规范速冻行业进货查验制度。以加强“食盐安全监管”为重点,与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盐业执法大队联合对大型超市、商店仓储、销售的小包装盐进行随机突击检查,发现未持证跨省经营1件,涉及产品约30吨,疑似销售假盐1件,涉及产品约200公斤。
线上线下齐发力
为净化网络餐饮服务,新疆检察机关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有实体经营门店、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或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在网页主页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息等,督促监管机关履职,整改违规经营的网络餐饮平台72家,发现有问题商户9668家,下线商户2021家,整改商户7705家,切实保障老百姓的餐桌安全。
新疆检察机关还加强对“农家乐”等餐饮服务的治理,针对餐饮服务实体门店开展专项监督,关停、整改多家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餐馆、饭店。其中伊犁州霍城县检察院对89家“农家乐”存在未办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情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督促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81家,注销3家,关停5家,停止34人从事餐饮服务。
适用惩罚性赔偿
为规范保健品、药品销售,规范孕婴店配方奶粉销售,新疆检察机关督促监管部门对无证经营保健品商家依法履职,整改68家无证经营保健食品的药店、诊所、养生馆,整改108家非法销售处方药药店、3家私设中医坐堂诊疗药店。针对孕婴店无证经营配方奶粉行为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监管,涉案商家均已完成证照办理。
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新疆检察机关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有毒有害食用农产品、食品行为。阿克苏市检察院办理的何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自愿接受惩罚性赔偿73256元并在新闻媒体上向广大消费者公开赔礼道歉。伊犁巩留县检察院提起的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同时被判处支付销售金额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1000元至3500元不等,开创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10倍惩罚性赔偿模式。
打好生态保卫战
在保障“家门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新疆检察机关关注大气污染,助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新疆检察机关督促环保等行政机关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17家。昌吉检察机关开展抑制扬尘污染专项行动,督促行政机关责令20余处砂石料场、12处建筑工地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对砂石料进行覆盖,对建筑工地配备喷淋系统,有效抑制扬尘污染。巴州检察机关督促整改完善1家煤炭销售点降尘设施,关闭5家不符合环保规定的煤炭销售点。
关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新疆检察机关督促环保部门依法履职,保护饮用水水源地8处,水源地中140多亩耕地退耕还草,百余户村民损害水源地的违法行为得到纠正。昌吉检察机关督促41家二次供水单位办理许可证;喀什检察机关督促8家水厂进行规范化整改,切实保障老百姓的饮水安全。
关注土壤污染,助力打好净土保卫战。新疆检察机关通过督促环保、住建等行政机关履职,清理违法堆放生活垃圾203余吨;清理违法堆放固体废物6730余吨;回收和清理废旧地膜1526吨。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污水和医疗废弃物专项治理,督促60余家乡镇卫生院、226家个体诊所完成整改,配备医疗污水处理设备并投入使用,进一步规范医疗废弃物的堆放、运输和限时处置,有效降低了水体、土壤污染和病毒传染的潜在危险。
在保障“车轮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共立案3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件,行政机关回复并整改20件。共清理铁路防护栏附近农作物300余亩,恢复铁路防护栏1400米,清理树障3处,修剪树木500余棵,砍伐树木126棵,拆除违法搭建的彩钢房50余间,清除各类生活、建筑垃圾330余吨,清理砂石废料1万立方,回填河岸护基约400平方米,回填废料3000立方,现场监督拆除砂机、拦水坝,清除废料,恢复河道原貌,有力保护铁路运行安全及周边生态环境。(记者潘从武)
[编辑: 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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