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网讯 (通讯员 杨天玥)小时候,我们就常常听到“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的约定;长大后,诚信更是成了我们人生中极为重要的品质。而对于在法院工作的我来说,因为看到许多许多不诚信的案例,更觉得诚信在当今社会是如何珍贵。
现在因不诚信诉至法院的案件也不断增多。其中以民间借贷案件为例,沾益法院2020年就立案261件。
还有许多其他的案例,有2014年就写下借条,却一直未履行借款时的约定,直至原告诉至法院,仍无法联系到被告;有企业为了利益,使用不合格,甚至非法的原材料或者辅材加工生产的;有为了利益,虚假诉讼的;还有被法院判决后仍然拒不履行,最终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员的……
这其中还有一个案件令我印象非常深刻。A某于2010年将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转卖给B某,B某一次性支付部分款项后,一直依约存钱在A某的银行账户上用于扣款还贷,直至2018年,A某在未和B某商议的情况下还清剩余全部贷款并拒绝履行原购房协议。B某无奈下只能将A某诉至法院。
这些案例都是因为一方当事人没有遵守自己的承诺,无法甚至是拒绝履行约定及协议。
中国这个有着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诚实守信一向是我们中国人引以为傲的美德。诚信不仅是我国古代道德体系的基础和根本价值取向,更成为现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基石。古人论诚信:诚则成己,诚则成物,诚则立身。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鲁迅先生也说过:诚信为人之本。诚信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虽然是属于个人层面,但是正是每一个人诚信,才能构建起整个行业、社会、国家的诚信。因此,我们在与人交往中要做到以诚相待,以信相交;在工作中,要有敬业精神,互相信任。
让我们在诚信里感受温暖,让我们在诚信中憧憬明天。愿诚信之风,长兴不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