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提出,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记者胡浩)
[编辑: 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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