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颗“毒瘤”。通州公安分局持续加大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力度,重点针对非法收售、倒卖银行卡、手机卡等电信网络诈骗上游环节实施精准打击。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地开展打击防范电信诈骗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7月底,通州公安分局接到数条线索举报称有人从事非法开办、贩卖银行卡活动。接报后,办案民警立即对相关线索开展调查。经工作,民警锁定了三名贩卖银行卡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并先后在通州区北苑、台湖等地将闫某(男,23岁)、张某(男,31岁)、刘某(男,26岁)三名嫌疑人抓获。经初步核实,闫某贩卖的3张银行卡,涉及全国电信诈骗案件15起,涉案金额20余万元;张某贩卖的3张银行卡,涉及全国诈骗案件14起,涉案金额30余万元;刘某贩卖1张银行卡,涉及全国电信诈骗案件26起,涉案金额30余万元。经审讯,闫某、张某、刘某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开办银行卡并转卖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现上述三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8月24日,通州公安分局接到线索举报称有人非法倒卖手机卡。经调查,民警发现一男子多次在通州农村地区劳务市场以招聘兼职的方式主动向来行人搭讪。当对方有兼职意向时,该男子便提出以50元酬劳为回报,要求对方到附近手机网络运营商营业点办理手机卡,随后将收购的手机卡以每张100元的价格转卖他人。8月28日,办案民警在朝阳区某公寓内将嫌疑人邵某(男,30岁)抓获。经核实,嫌疑人邵某短短数日便倒卖手机卡50张,其中1张手机卡已经涉及一起诈骗案件,涉案金额2万元。现邵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警方提示:
非法收售、倒卖手机卡、银行卡,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将被追究相关刑事责任。此外,将自己名下手机卡或银行卡售卖给他人,不但自身面临巨大风险,还有可能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提供犯罪工具。一旦相关手机卡或银行卡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情节严重的将被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文/毛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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