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法院圆满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全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来,邱某与陈某在2023年因买卖车辆产生纠纷,案件经方城法院审理,判令被告陈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邱某返还购车款76000元,原告邱某将涉案车辆返还被告陈某。2025年1月10日,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韩冰第一时间通过执行系统对被执行人陈某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进行查控、冻结,并与陈某取得联系,但陈某坚决声称无钱偿还。为尽快帮助申请人维护合法权益,2月26日,执行干警韩冰通过申请人提供的线索,顺利找到了陈某,并将其强制拘传到法院。
到法院后,执行干警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并向陈某详细说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严重后果。陈某迫于法律威严,当场履行了6000元欠款并签下和解协议,承诺余下钱款于3月5日前还清。
3月3日,执行干警带领双方当事人到达车辆停放地点,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义务,偿还欠款70000元,申请执行人顺利将车辆返还于对方,该案圆满执毕。(6来源: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法院)
[编辑: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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