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11月22日公布了12起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据了解,近年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犯罪行为。
为切实发挥案件查处的示范引领作用,自然资源部决定公布12起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这12起案例分别是北京市通州区潘某等人破坏耕地案,辽宁省盘山县张某某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案,吉林省汪清县阳某破坏耕地案,浙江省慈溪市杨某某等人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案,江西省乐安县曾某某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案,山东省莱州市毛某某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案,河南省内黄县刘某某等人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案,湖北省罗田县朱某某破坏耕地案,湖南省宁乡市周某某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案,海南省儋州市某村集体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案,四川省西昌市吴某破坏耕地案,云南省鲁甸县某公司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案。
这些案例中,19名当事人受到刑事处罚并被责令恢复耕地种植条件,相关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真履职,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的协作配合,形成了较大震慑。
奉法者强则国强。自然资源部通过公布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向全社会持续释放严格保护耕地、依法依规使用土地、保持对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的信号。自然资源部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以公布的典型案例为参考和借鉴,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做到有案必查、涉刑必移,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共同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编辑: 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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