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网讯(通讯员 张筠曼)2021年4月21日,为迎接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加强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海淀法院与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知识产权局联合举办知识产权案件庭审观摩活动。海淀法院赴中关村软件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手公司)、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佳公司)诉被告上海游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安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案由海淀法院审判员李莉莎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王栖鸾、人民陪审员梁铭全组成合议庭。园区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代表以及学生代表一百余人旁听了此次庭审。
庭审中,快手公司、达佳公司诉称,其是“快手”App的联合运营方,二原告与通过其旗下的合作产品“快影”App、“青春记”App、“喜翻”App进行用户流量资源整合, 即当用户在“青春记”App、“喜翻”App中选择使用“快手”App进行登录,以及在使用“快影”App名人堂板块和视频分享功能时用户可以通过相应的功能键直接跳转至“快手”App。游安公司擅自通过技术手段,在苹果IOS系统中,将其运营的“WiFi万能密码”App中的URL Scheme定义为与 “快手”App相同的“kwai://”,恶意拦截了用户从二原告合作产品跳转至“快手”App的进程,导致点击上述功能键时跳转至游安公司运营的“WiFi万能密码”App中,妨碍和破坏了二原告产品服务的正常提供和运行,截取了原本属于二原告的用户流量,易使相关公众误认游安公司与二原告存在合作关系,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和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游安公司刊登消除影响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费用54110元。
游安公司辩称,其运营的“WiFi万能密码”App与“快手”App的服务内容不同,双方不具有竞争关系;被诉行为发生期间,“WiFi万能密码”App的用户数量、收益及开屏广告数均没有任何不正常的数据波动和变化,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二原告合作产品发生跳转错误的行为是游安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即便确实发生跳转错误,被诉行为持续时间仅有2-3天左右,不会给二原告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故不同意二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合议庭主持下,原被告围绕双方是否存在竞争关系、二原告在本案中是否享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应于保护的合法权益、被诉行为的实施主体、所采用的技术手段以及是否具有不正当性、赔偿数额等焦点问题各自举证、质证,充分发表意见。合议庭充分听取双方诉辩意见,案件事实得到了全面展示,庭审有序进行。
开展案件巡回审理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可以使园区企业进一步了解知识产权权利保护和风险防范中需注意的问题。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活动不仅对案件审理流程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也对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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