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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鹤庆县人民法院民商庭一行人到木家庄巡审

2020-09-15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讯 (通讯员 寸树新) 9月9日8时30分,鹤庆县人民法院民商庭一行八人准时踏上了木家庄的巡回审判之旅。
  
  木家庄是松桂镇大石村委会所辖、一个只有二十来户的山区村寨,位于松桂镇东南的大山腹地,地处偏远、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在狭窄的山路上颠簸了一个多小时后,车子终于停在了木家庄村的村口。因村中路况极差,剩下的路程我们只能步行前往。
  
  原告高某某包车已如约在被告洪某某家门口等候,看样子已是望眼欲穿。只可惜洪某某上山拣菌未回。据其胞兄讲,可能要到11时左右才会回来。无奈,只能一边布置巡回现场,一边等洪某某回来。
  
  同样的地点,同样的场景,已是民商庭近年来的第二次巡审。只是这一次洪某某家已硬化了坎上、坎下地皮,改建了圈房,圈里还养上了七八只山羊。上一次审理时书记员的记录还在反扣的石臼上进行,这一次可以坐在八仙桌边坦然审理。看来这几年变化还是挺大的!
  
  之所以进行这次巡审,一是因为前次离婚(与其他人),被告不出庭而不得以巡审的经历。这次主审法官也多了一个心眼,事先跟村民小组长取得联系(洪某某家电话均处于停机状态),小组长反映洪某某胞兄曾跟他讲,这次开庭洪某某也不会去。为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法官不得已进行这第二次巡审。
  
  快11点的时候洪某某终于提着塑料桶(拣菌用)回来了。她脚上的胶鞋完全湿透。干警让她简单收拾一下后庭审开始。
  
  庭审中,双方对离婚无异议、无子女、也无贵重财产和债权债务。想不到的是双方为了共同财产木柜、衣柜和电视机的归属产生争执,同时洪某某要求其带去的嫁妆被褥、衣物等一并处置给原告,让原告一次性补偿5000元。原告同意补偿,但不同意补5000元,调解一时陷入疆局,法庭决定休庭分别再做双方工作。经过工作人员和双方陪同人员的劝解,最终原告同意补偿被告5000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庭审中,木家庄村小组长及十多个村民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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