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网讯 “驾驶员,请停车,安全头盔怎么没有戴?”忘戴了……
“请出示你的驾驶证、行驶证。”还没有学……
“你的这个车牌是怎么回事?”是我花35元钱网购的……
9月5日晚,华宁县一小伙吕某某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被华宁交警拦下,经检查发现其多项违法行为。
当晚22时40分许,吕某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执勤点时,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下。经核查,吕某某刚满19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所驾摩托车悬挂“云FL7231”的号牌也是假的,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
在进一步调查中得知,吕某某所驾摩托车号牌是花35元在购物网站自行购买来安装的。因不想将该摩托车通过合法渠道进行注册登记落户上牌,便企图通过此举,来规避交警部门的检查。
由于吕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不按时限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驾驶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涉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该机动车予以扣留,并对吕某某处以罚款2700元的处罚。
玉溪交警提示: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12分,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至5000元罚款,收缴号牌并扣留机动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购买机动车时,需通过合法渠道购买具有相关合法手续的车辆并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云南玉溪交警供稿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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