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网讯 (通讯员 周晓梅)他们不是英雄,他们是迎着风雨前行的人民法官。8月24日起,洒鸡口法庭按照工作计划到楚雄市新村镇开展为期一周的巡回审判。虽山高路远、泥泞路滑、风雨兼程,法官们守初心、担使命,行走在大山深处,化解着家长里短的矛盾纠纷。
泥泞路滑 法官现场踏勘解纠纷
一路狂风暴雨,但并没有阻挡法官们到群众身边解纠纷的决心。洒鸡口法庭一行5人顶着大雨,冒着山路滑坡落石的风险,艰难驱车近三个小时后,终于到达目的地。
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三被告李某某、鲁某某、袁某某与原告王某某家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经村委会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原告王某某同意将该地块转让给三被告,由三被告进行管理使用。达成协议后,三被告并未依协议履行。原告王某某将三被告李某某、鲁某某,袁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原告违约金5000元。原被告双方在庭上言辞激烈,互不退让。
法庭审理查明,在三被告不履行协议期间,该地块一直由原告进行种植,并未产生实际损失。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是村邻,为了解决纠纷,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在原被告双方同意下,承办法官普中辉冒雨进行现场踏勘,花费近2个小时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原告表示愿意解除合同,被告同意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一起土地纠纷迎刃而解。
上门办案 解纠纷不遗余力
8月27日天终于放晴,下午的案件由于被告身体不适经提前联系不能出庭,因离婚案件审理需要,依案件承办人李瑛法官安排,决定到当事人家中进行案件审理。经过询问村委会的调解员,新村镇五街村委会对过山村民小组距离新村镇30公里,道路崎岖,要经过一段未硬化的山路,且路面不平有积水,至少需要一个半小时的时间才能到达。
结束早上的庭审后,12时20分,法庭一行三人及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向对过山小组出发,与村委会调解员会和后一同前往当事人家中。一路上,路面湿滑,干警们遇落石拦路就搬落石,遇路面积水就缓慢安全通行。14时抵达当事人家中后,干警们对法庭进行简单布置,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后,案件开始审理。在庭审中,法官听取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及被告的辩解,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发问,进行调解工作。下午16时许,庭审结束,法庭一行驱车返回。民法典颁布后,洒鸡口法庭的法官一边办案一边普法,成了辖区群众的普法员。
洒鸡口人民法庭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调解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做到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创新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因地制宜做好巡回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