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侵占他人宅基地还拒不搬离,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维护公平正义
2020-06-16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 (通讯员 谢明天)近日,凤庆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了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成功执结被执行人徐某逵、徐某旭侵占申请执行人杨某英宅基地一案,此案的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杨某英向凤庆县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生效裁判文书,被执行人徐某逵、徐某旭应对申请执行人杨某英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停止侵害、排除妨害。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凤庆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进行现场查勘,与被执行人沟通、劝导,但被执行人依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过程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法院拟定了具体的强制执行方案,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勐佑镇政府、镇卫生院、习谦村委会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支持和配合下,于6月11日上午组织警力30余人,到纠纷现场划定警戒范围,依法进行强制执行。
在执行现场,执行法官宣读了相关法律文书。文书明确: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据两个案件判决书所确定的四至范围,准许申请人杨某英进行管理、使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申请人杨某英不得超出本院两、个判决所确定的四至范围施工,被执行人徐某逵、徐某旭不得对申请人杨某英在四至范围内施工进行干涉。若抗拒、阻止执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整个施工现场必须服从法院的指挥。
宣读告知书后,被执行人徐某逵、徐某旭情绪激动,阻碍执行,经耐心劝解无效,被执行人徐某逵、徐某旭被法警依法强制带离执行现场。
此次强制执行,充分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整个执行过程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陪审员到现场监督,由县电视台全程跟踪录像,确保强制执行过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这仅是凤庆执行法官干警面对“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积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热切期待的一个片段。
凤庆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打击力度,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更硬的措施、更大的力度、更强的手段,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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