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多行不义必自毙!高利放贷、套路贷、暴力讨债,这个恶势力团伙被依法严惩
2020-06-09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 (通讯员 李敏 冉光萍)近日,华坪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犯罪案件。恶势力团伙赵爽、李健、宋学成等三人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暴力讨债、诈骗的犯罪行为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2018年4月,被告人赵爽先后纠集李健、宋学成租用民房,组建虚假贷款公司,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的贷款广告, 多次高利放贷,并通过扣取“砍头息”、介绍同伙循环借贷、以贷还贷、套路贷等方式,不断垒高借款人债务。为催讨债务,被告人赵爽、李健、宋学成等人采取电话恐吓、跟踪纠缠、上门滋扰威胁、转嫁借款、性骚扰、借助法院诉讼以及通过微信朋友圈“悬赏”等方式进行讨债,共计作案29起。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爽纠集李健、宋学成在华坪县境内多次向他人放贷后使用软暴力进行讨债,违法所得共计338,117.00元。
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被告人赵爽等人以帮人开通微粒贷、用虚假身份注册微信号后和他人交友等方式多次骗取他人钱财,共计作案13起。
华坪法院认为,被告人赵爽、李健、宋学成在华坪县境内多次实施高利放贷、套路贷、暴力讨债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三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赵爽以帮人开通微粒贷、用虚假身份注册微信号后和他人交友等方式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华坪法院判决被告人赵爽犯寻衅滋事罪、犯诈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处罚金八万元。
被告人李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宋学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华坪法院对黑恶势力绝不姑息!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华坪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定有力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接下来,华坪法院将以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为抓手,更高质量、更高效率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编辑:
张虹]
免责声明:
快报网转载的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快报网无关,您若对该稿件有疑议,请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云南西双版纳:走私珍贵动物制品 一外籍人员在勐腊法院受审
下一篇:云南曲靖:担保借款后,你可能将面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