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法院通报涉中小学生暑期安全典型案例

2022-08-09 房山法院

2022年8月5日上午,房山法院走进房山区西潞街道西潞社区召开“涉中小学生暑期安全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对涉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案件审理情况、案件特点进行介绍,发布典型案例并对中小学生暑期安全作出法官提示,号召学校、家长、公共场所多方发力,保障中小学生平安度过暑期。

党组成员、副院长沈波通报涉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案件审理情况,总结此类案件存在“事故责任主体多元化,责任划分难查清”“致人损害的未成年人年龄段分散,风险与年龄呈正相关”“事故责任主体主动化解矛盾少,逃避责任现象多”等三大特点,并对此提出“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精准化防止意外发生”“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多样化防范暑期风险”“公共场所管理部门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全面消除安全隐患”“未成年人应常怀戒惧之心,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四点建议。

沈波还提醒未成年人应充分意识安全风险,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法治观念,谨慎单独出游,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个人信息保护,不随意将电话号码、家庭情况等透露给陌生人。

民三庭(少年家事庭)负责人刘宁通报了“涉中学生夏令营出游受伤,学校存在过错需担责”“酒后无证驾驶,学生重伤自担主责”“幼童就诊出意外,公共场所安保义务应到位”三起涉中小学生暑期安全典型案例并提出相关建议。

发布会结束后,参会的小学生说,“今后会多多注意安全问题,比如今天听到的第三个案例中小朋友在医院不听劝阻跑闹导致自己受伤很有教育意义。今后,家长不在身边的时候我会更加注意安全,与同学过马路时不乱跑,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不做有安全隐患的事情”。

房山区人大代表苗晓颖说:“正值暑假,学生外出活动时间比较多,自由度比较大,安全风险加大。这次新闻通报会选在社区召开,以走近生活、贴近居民的方式通报典型案例,对学生和家长有更直接更切实的教育效果。同时,通过线上的方式通报也扩大了宣传的力度和覆盖面,是一次有益的普法教育,无论是作为教育工作者还是学生家长都感到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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