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创新全流程促进履行机制 营造守法诚信网络空间

2021-02-23 快报网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任惠颖)2月2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生效裁判文书履行情况新闻通报会。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佘贵清通报了建院以来生效裁判文书履行情况,执行局副局长崔丽萍通报了九起典型案例。通报会由该院党组成员赵瑞罡主持。

  据介绍,北京互联网法院自成立至2020年12月31日,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达95.57%,对于赔偿损失,当事人多通过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平台在线转账,实现在线履行率达100%。

  裁判自动履行率超过九成 案款发还仅3.72天

  2018年9月9日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案件83284件,共审结案件78912件,具有金钱和行为等执行标的内容的生效裁判44180件,裁判自动履行率95.57%。

  据悉,北京互联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履行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线上履行多。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北京市辖区11类涉网一审案件,当事人承担责任的方式多为赔偿损失、停止侵权、赔礼道歉等,因责任承担方式较为集中、全流程在线诉讼机制运行较为成熟,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比例较高,履行效率显著提高。比如赔偿损失,当事人多通过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平台在线转账,在线履行率达100%。在一些小额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在庭审中即表示服判息诉,法院当即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屏对屏”方式即时扫码转账履行。

  第二,主动履行高。在具有金钱和行为等执行标的内容的44180件生效裁判中,未履行进入执行程序案件占比低,仅占4.5%。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裁判自动履行率较高,主要得益于该院调解解纷质量高、诉源调解机制建设强、调解成功率高。据悉,北京互联网法院一方面充分发挥调解员、调解平台专业性和对应性强的特点,推进线上全流程调解。针对收案量占比超七成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该院联合市版权局搭建全国首个版权非诉调解平台,聚合8家擅长著作权纠纷调解的行业调解组织、32名调解专家等在线解纷力量,有效定分止争。另一方面该院依托“e版权”诉非“云联”机制促进履行“云化解”,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联合多方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指导首都版权协会主办的北京版权调解中心利用平台进行在线调解,实现调解内容的真实、合法和可执行。调解成功后促进在线即时履行,通过关口前移定分止争,推进案件实质性化解。自2020年7月底“e版权”诉非“云联”机制建立至2021年1月31日,共收案5735件,调解成功案件4830件,调解成功率达84%。

  第三,执行方法新。2018年9月9日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进入执行程序的2000件案件中,已结1804件,执行完毕履行到位的有1244件。执行阶段共发还案款2980笔,发还金额20717766元,案款平均发还时长仅3.72天。立案、送达、财产申报、查冻扣、约谈、案款发还、结案等全流程线上执行,让当事人从“少跑路”到“不跑路”,有效提高执行效率。

  据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佘贵清介绍,该院运用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实现一键执行立案,大幅缩短执行立案时间。通过“区块链+公证机构”委托现场调查,扩大司法辅助范围,提升现场调查工作质效,调查全过程及调查结果反馈及时上链,调查过程真实可靠、不可篡改、可追溯。案款一键智能发还技术,实现每笔案款发还从三分钟缩短到20秒。

  全链路多点发力 有效实现生效文书切实履行

  据介绍,北京互联网法院积极探索“全流程促进履行机制”,从立案、调解、审判、执行各环节、全链路多点发力、多措并举、多方共治,努力实现生效裁判文书的自觉主动履行,彰显互联网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北京互联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崔丽萍提到,在“暗刷流量”案中,法官强化释法说理,明确司法对虚假流量交易行为的否定态度,作出对原被告双方收益双双判罚的决定。案件宣判后一周内,双方当事人主动向法院缴纳了非法获利款。通过个案裁判,有效打击了流量作假的网络乱象。

  佘贵清介绍,互联网纠纷涉及诸多互联网平台公司,问题集中化、类型化特点凸显。针对这一特点,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批量类型化纠纷通过一次样板式庭审、一份示范性裁判、“一揽子”化解潜在未成讼的大批量案件。如针对搜狐公司存在的批量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北京互联网法院就其中存在的网络用户实名信息披露不全、侵权投诉渠道不透明等问题,向搜狐公司发送司法建议。判决生效后,搜狐公司主动联系法院,表示其已根据示范性判决和司法建议进一步规范了网络用户实名制,同时会积极配合类案纠纷的调解工作,避免平行案件的后续争议,从源头上减少纠纷。

  同时,对于“一对众”型网络服务平台案件,平台特有的产业模式决定了存在大量潜在用户存在同等或相似的情况,北京互联网法院通过府院联动,聚合众力,促进纠纷源头治理、实质性化解。例如在爱奇艺“超前点播”案中,一审判决生效后,北京互联网法院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了司法建议,建议以行政监管方式督促平台公司规范涉诉行为,避免同类诉讼产生。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司法建议后对爱奇艺公司进行了行政指导。爱奇艺公司表示,尊重法院判决并已及时履行了判决,对于“付费超前点播”模式引发的类似纠纷,将第一时间按照法院判决确定的标准自主化解,避免纠纷进入行政或司法程序。

  对于拖延执行、逃避执行、恶意执行的当事人,北京互联网法院强化执行力度,依法适用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拘留、罚款等强制手段,加大失信惩戒,确保执行到位,促使当事人迫于强制执行压力,减少失信行为,自觉主动履行。在一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的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称其已将执行案款支付给对方,并上传支付宝账单详情、转账电子回单、转账录屏等电子证据到“天平链”进行存证。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说辞,北京互联网法院经确认“无对应交易信息”后,当即约谈被执行人。最终,被执行人在不可篡改的“铁证”面前无法辩驳、当场认错,承认其提供的电子证据系伪造,将尊重法院的罚款决定,按时交纳案款及罚款150650元。

  多部门共同推进履行联动机制

  为了促进依法诚信履行,北京互联网法院积极推动将当事人自动履行情况纳入诚信评价体系,通过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引导相关主体自觉、主动履行义务。

  同时,北京互联网法院一直致力于通过“府院联动”长效机制建设,共同推动社会综合治理,主动探索与公共信用建设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等,共同建立推进自动履行的联动机制。北京互联网法院将通过拓展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让不履行者无处遁形,推进“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形成触网即惩、失信惩戒的威慑力,促使大量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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