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网讯 “酒逢知己千杯少”,每个人身边都会有一些“海量”的朋友,饮酒助兴本是常事,但如果酒后驾车,问题可就大了。

日前,玉溪华宁交警在县城中心城区东门路段查获一男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20时33分许,华宁交警在县城中心城区东门路段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夜查酒驾集中整治行动时,一男子驾驶小型轿车缓缓驶来,执勤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下车后,民警发现该驾驶人脸色不好,并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酒味,怀疑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便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竟高达119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经查询,驾驶人罗某某系玉溪市华宁县青龙镇人,未有机动车驾驶证信息记录。据罗某某交代:自己还在学习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科目二都考试合格了,还有安全文明驾驶(科目四)没有考。今天早上在朋友家吃饭时,喝了一公斤多点白酒,就一直在朋友家喝茶。直到晚饭时,邀约朋友到饭店吃饭,又喝了一瓶啤酒。饭后,觉得没什么事,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自己便冒险开车送朋友回家,不料,途中就被交警查获。
罗某某对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涉嫌醉酒驾驶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当场扣留他的车。此外,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玉溪交警提示:请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驾车意识,摒弃交通陋习,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云南玉溪交警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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