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云南怒江贡山县法院开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进行实地执法检查

2020-11-04 快报网

  快报网讯 (通讯员 和丽琼 董虹杏)11月3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走访、实地察看、翻阅材料等方式对贡山县法院开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进行实地执法检查,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兴及班子成员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参观了贡山县法院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宣传展板、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导诉台等法院文化阵地及功能服务区,了解了双语法官队伍建设、双语审判等工作开展情况,翻阅了相关台账,并召开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贡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兴就贡山县法院贯彻执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
  
  检查组表示,通过对贡山县法院的实地执法检查,认为贡山县法院对贯彻执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落实到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开展得“接地气”,与日常工作紧密相融,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部署一致,工作成绩值得肯定,希望贡山县法院再接再厉,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今后,贡山县法院将继续凝心聚力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工作,持续加大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的学习教育和宣传力度,有效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做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者”,做定纷止争、为民司法的“践行者”,助力民族团结之花绚丽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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