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网讯 (通讯员 施珍蓉)为全力做好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泸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切实提升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日常工作中加大路检路查频次,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近日,依法行政拘留了2名无证驾驶货车人员。
案例一:
2020年5月6日,片马交警中队在办理“5.2”涉嫌使用假牌套牌案时,发现蒋某某在我辖区4月至5月期间多次无证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片马口岸国门与新区料场之间行驶。于9月8日交警大队民警在腾冲将违法嫌疑人某某抓获。
目前,泸水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蒋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并处拘留14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0年9月4日,城区交警一中队民警在江西大桥头依法开展“减量控大”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在查缉过程中查获驾驶人明某某无证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
目前,泸水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明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并处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交警安全提示:广大群众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无证驾驶的严重危害性,不要无证驾驶,因为不熟悉车辆的操作、性能极易引发重特大事。希望各位“司机”朋友不要对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做到遵法出行、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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